按照卫生部《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规范》要求,艾滋病初筛必须由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认证的机构开展,只有通过认证,通过能力评价的医疗机构方可开展。
2013年5月29日下午,由四川省卫生厅带队,包括省疾控处,成都市卫生局等一行5人对我院上锦院区艾滋病抗体检测初筛实验室进行了现场审查。
现场审查在上锦院区住院大楼三楼实验医学科进行,上锦院区相关职能部门、临床科室负责人参加。
专家组首先实地考察了实验室的硬件情况,对相关检测设备运行情况、艾滋病检测流程、实验室相关管理资料、实验室医院感染管理和人员资质等方面进行了仔细严格的审查。陪同工作人员介绍了院区开展艾滋病检测工作的情况,回答了专家的各种问题,所展示出的专业能力、服务态度得到了各位专家的一致好评。随后,专家组会同我院迎检人员在实验医学科会议室进行了座谈,就上锦院区艾滋病初筛工作进行了意见反馈。
最后专家一致认为,上锦院区艾滋病抗体检测初筛实验室布局合理、设备运行情况良好、人员资质、感染管理等符合国家艾滋病检测工作相关规范的要求,拟通过现场审查,等待省卫生厅正式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