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下午2:30,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对我院进行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万学红副院长及人力资源部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迎检。
万学红副院长就我院发展历史、组织机构等做了总体介绍。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就我院与编制外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支付职工工资并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和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遵守工时规定及带薪年休假规定情况、及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做了详细汇报。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对我院劳动用工总体情况给予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