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新型冠状病毒(2019 novelCoronavirus,2019-nCoV)感染所致的新冠肺炎( 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NCP)自2019年底首次发现后短时间内蔓延至全国。1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卫生健康委将NCP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面对突来的疫情,国家卫生健康委根据病原体的特点及临床诊疗经验发布了一系列诊疗及防控指南,对于疫情的防控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疫情形势严峻,传播途径多样,临床中常见轻症者和无症状者,给临床早期诊断带来了很大因难;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更增加了眼科医务工作者的职业暴露风险,由于在NCP前期防治工作中已发现可能通过眼结膜传染的患者,因此眼科做好相关的消毒和防护工作十分必要。
针对疫情,我科采取相应的规范化措施,逐步优化了门诊及住院部就医流程及眼科特殊检查的标准操作及设备的消毒处理,加强急诊、限期和择期手术的管理。迄今为止,到华西眼科就医的患者及医护人员“零感染”。同时我科在各类公众号上发表了多篇科普文章,加强科普宣传,让患者了解更多眼科知识,大致判定自己是否需要紧急处理。采用这样的方法,一方面对于可以择期治疗的患者进行分流、延期来院就诊,另一方面也明确建议患者若出现开放性眼外伤、突发的眼胀、眼痛、视力下降、视物遮挡等,则不要拖延,应做好防护及时来院就诊;此外,我院急诊眼科不停诊,可对需紧急处理的急重症患者进行处理,依据病情的轻重绶急做出适宜的诊疗计划,以确保疑难重症患者得到治疗。除了坚持此前的防控措施打好这场攻坚战外,后续对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的宣传也必不可少。在科室显著位置进行NCP预防知识的宣传、医护人员定期开展线上学习及培训等方式,提醒和告知加强预防的重要性;同时,有专人做好每天的排査工作,在职人员每日进行线上健康打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持续开展严格管控措施。
疫情面前,除了保证就医人员高质量诊疗的同时,我们也应重视和关心在职人员的心理疏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中指出,当出现“疲劳和紧张,甚至耗竭,焦虑不安、失眠、抑郁、悲伤、委屈、无助、压抑、面对患者死亡挫败或自责”等心理状态时,可以通过主动询问关怀优化排班、工作减负等手段来预防和处理可能出现的心理问题,其干预原则为:定时轮岗,自我调节,有问题寻求帮助。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仍复杂而严峻,眼科医护人员应在日常诊疗工作中,增强自身防护意识,完善防护措施,减少院内交叉感染,共同抗击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