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红军院地块的机械式临时停车场的建设资金、运营和管理,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拟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将此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授予给有资金、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的投资者,由合作单位全额投资建设机械式临时停车场。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并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后将全部设施无偿移交给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1.比选条件
1.1 本次比选项目为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时机械式停车场建造及经营项目,项目业主为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工程名称: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时机械式停车场项目工程。
(2)工程地点: 国学巷36号。
(3)工程内容:根据比选人提供的方案、现场情况和用户需求等。
(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含设计及审查、施工、验收)。
(5)工程要求:该地块只能用于修建临时停车场,建成后只能用于停车业务,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建造临时机械式停车场,车位数量不低于400个。承建方需负责临时停车场的配套建设(包括平地、树木移栽、建造、两户钉子户的协商等)以及经营管理活动。
(5)工程质量: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施工及工程验收均应严格按照相关现行国家规范、规定及行业标准进行;使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材料必须提供完整有效的材质证明书、出厂合格证及材质检验报告等资料。
(6)工程控制:比选人自行核算、控制、自出含设计及审查、施工(包括改造范围内的拆除工作及建渣等)、检测、验收等工程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3.比选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一般资质条件: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质条件:注册资金达5000万;具有国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证书及国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制造商应同时具备:垂直升降类停车设备制造资质、巷道堆垛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制造资质、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资质。(本项目需通过四川省技术监督局和消防部门的竣工验收)。
3.2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提供2012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以合同签订时间、金额为准)的机械式停车设备项目供货业绩,不少于两份。(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3具有以前项目产品质量保险,单次产品质量事故赔偿能力1000万元,累计产品质量事故赔偿限额8000万元的立体停车设备专业企业。此项目在车场正式投入使用时,必须按以上标准购买保险。
3.4不接受代理商报名,投标时应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5 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参选,若是联合体由机械式停车设备制造公司作为项目牵头人。
4.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15年9月30日至2015年10月1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证件、证书到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八角楼1113办公室报名,报名合格后领取比选文件。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1)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3.1条所需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cd120.com/)网页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地 址:成都市外南国学巷37号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郝思佳
电 话:85422413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