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部(处)、科(室):
2015年5月27日收悉“四川大学关于开展2014-2015年度‘十佳’评选活动的通知”,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1、员工自荐
2、科室推荐
3、分口推荐
二、评选项目及名额
表彰项目为四川大学“十佳师德奖”、“十佳教师传帮带奖”、“十佳教师公共服务奖”、“十佳青年教师教学奖”、“十佳关爱学生教师奖”、“十佳辅导员奖”、“十佳医德奖”、“十佳管理服务奖”、“十佳教学辅助人员奖”、“十佳后勤服务人员奖”,各10名,全校共表彰100名。
三、相关要求
1、每一位教职工只能被推荐为1个“十佳”奖项的候选人。
2、本年度获得“最受学生欢迎教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3、优先向教学、科研、管理、医疗一线教职工倾斜,原则上校管干部不参与本次“十佳”奖评选。
四、申报条件、评选程序及办法请严格按照《四川大学关于开展“十佳”创先争优评选活动的决定》和《四川大学关于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十佳奖”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五、推荐流程
1、自荐者将个人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与纸字版)交院党委办公室,党办统一转交牵头部门。
2、科室推荐提交科室管理小组签字的候选人名单及推荐意见(电子版与纸字版)交院党委办公室,党办统一转交牵头部门。
3、分口推荐由牵头部门负责人报请分管院领导签字后将推荐意见(电子版与纸字版)交院党委办公室。
4、分口推荐意见——院评优小组书面评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推荐人选。
5、院内公示。
六、推荐截止时间
推荐时间截至2015年5月29日17:00
材料报送地址:院党委办公室(行政楼2033)
联系电话:85422012
附件:
川大校〔2010〕27号 四川大学关于开展“十佳”创先争优评选活动的决定.doc
党委办公室
2015.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