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内部控制评价已由主管院领导签批,比选人为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人将在本次比选报名结束后,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参选人对项目概况予以统一说明。
2.2本次比选项目的空间范围: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主院区、温江永宁院区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2.3 本次比选的工作范围: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内部控制评价项目的机构主要应当承担以下工作,包括:
1、根据比选人编制的《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委托要求》完成评价工作,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价工作中涉及到的工作方案、工作底稿及相关证据等归比选人所有。
2、对评价工作中涉及到的内部控制缺陷提出书面的合理化建议。
3.比选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有独立法人资格,处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13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之内。
内部机构健全,管理完善,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执业记录。
比选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且近3年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为1家单位出具过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完成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合同及报告为准)。除项目负责人外,本次内部控制评价小组中至少配置两名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本公告所称专职技术人员是指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拥有内部控制自我评估专业资格证书或国际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师专业资格证书视为同等资质)且近3年参与过至少1家单位内部控制审计或自我评价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的从业人员。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是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14年5月12日至2014年5月1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证件、证书到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水塔楼2069审计处办公室 报名,报名合格后领取比选文件。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3.1条所需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cd120.com/)网页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地 址:成都市外南国学巷37号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李雪梅
电 话: 028-85422016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