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院2014届毕业生同学:
根据《四川大学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川大教[2011]第164号)文件中的规定,经审查和认定,现确定各位同学获得创新教育学分的情况如附件所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3年12月17日—12月24日)。请各位同学注意审核姓名、学号、申请学分、课程属性等各项信息,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华西临床医学院教务部提出。
联系地址:临床教学楼207办公室
联系邮箱:hxsjjxwp@qq.com
华西临床医学院教务部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