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要求,现将《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温江院区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温江院区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验收监测单位反映。
1、建设单位: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873-2131106
2、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8-84203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