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引导公立医院坚持公益性质,实现公立医院改革目标,提高三级医院医疗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我院根据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要求,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1〕1201号)文件精神,对呼吸内科、神经内科、肾病科、普通外科、泌尿外科、烧伤科、眼科、皮肤科和急诊医学科等9个专科进行了论证和筛选,全部符合项目规定要求,申报以上9个专科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对本次申报科目有任何意见可于即日起七日内以实名制书面形式提出。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