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6年度第二批"四川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理工医管理学科)的通知
各科室、部处:
为帮助和支持青年教师启动科研工作,根据《四川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川大科技[2010]5号),参照《四川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川大校[2009]27号),2016年度第二批"四川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以下简称"校青年启动基金")申请工作现在开始启动。各部门按照有关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条件,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6年度第二批“校青年启动基金”申请受理工作,自2016年4月26日开始,5月19日结束。
2.2016年度第二批“校青年启动基金”资助范围、申请要求、申请办法,均参照《四川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执行。
3.申请者必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必须是1975年12月31日后出生;
(2)应当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且尚未取得高级职称;
(3)应为在我校"教学与科研"岗位实际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的教师;
(4)未独立承担过国家级和省部级各类科技项目;
(5)未获得过"四川大学青年科学研究基金"和 "四川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 资助。
4.2016年度"校青年启动基金"的申请者,需填写2016年版的《四川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申请书》(见附件1)及项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作为正式申请。完成后向医院学科建设部计划成果科提交纸质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和申请书电子文档,并将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caoyue813@163.com。
5. 申请受理工作结束后,科研院将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核,组织专家对符合资格的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及时通知各学院科研秘书。
6. 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玥 85422115 caoyue813@163.com
联系地址:医院水塔楼1046办
学科建设部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