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相关学院、相关项目(课题)负责人:
为规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以及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特点,财政部、科技部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请各单位、各位项目(课题)负责人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格式要求:将第XX条“……”修改为:……。
二、时间要求:2016年12月7日上午
三、提交方式:以EMAIL方式返馈到学校科研院邮箱(jhkscu@163.com)
联系人:张中民(85468389)
2016年12月6日
附件:请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