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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发领域科技计划到期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技部编辑:科技部2017.01.17

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发领域科技计划到期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现将《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集中开展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http://www.scst.gov.cn/zhuzhan/tz/20170105/25910.html)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社发领域科技计划到期项目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按照与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签署的《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中约定的项目执行期,在2016年12月31日前到期未验收的科技计划项目。

二、相关要求

(一)承担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应按任务合同书要求如期完成计划任务,并及时申请和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工作须在合同到期后半年内完成。

(二)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管理平台填写验收报告,积极准备验收材料,并于2017年1月20日之前,将项目验收申请和验收材料交科技厅相关主管处室。

(三)归口部门要督促各项目承担单位按时进行项目验收工作,对项目验收资料的完整性和一致性进行认真审查。

(四)凡承担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而未按要求验收的,四川省科技厅对其新申报的项目不予列项支持,并将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有关情况纳入科研信用记录。

三、社发领域项目报送方式:

川大材料报送截至时间:2017年1月24日

材料报送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二段24号,省自然资源科学研究院(省生产力促进中心)506办公室,联系电话 028-68107820,杜老师、王老师。

补充通知:因有老师反应华西报账点因放假无法复印发票,故科技厅新发通知1月20日网上提交验收报告即可,纸质版材料2月25日前交。(网上提交之前也需要完成财务经费决算)

院内联系人:曹玥 85422115 caoyue813@163.com

校内联系人:刘力玮 85403107

附件:1、项目验收要求   2、项目清单

截至1月24日提交-省科技厅社发处项目验收通知-20170112.doc

截至1月24日提交-20170111-社发处待验收项目清单-通知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