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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2020年度四川大学科技领军人才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技部编辑:科技部2020.05.06

校内各单位:

按照学校整体部署,2020年度将继续实施 “四川大学科技领军人才培育项目”,现将本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发布如下,请各单位按照要求组织申报。

一、 资助内容

学校对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培育项目资助不超过60万元,青年科技学术带头人培育项目资助不超过35万元。资助经费由受资助人选用于改善实验条件、发表高水平论文、完善技术发明创造和申报高层次科技奖励等方面,力争在教育部“CJ学者”、国家自然基金委“杰青”、“优青”等人才计划项目上取得新的突破。

二、 申报条件

详见《四川大学科技领军人才培育项目申报条件》(2020)(附件1),获得2018、2019年度同类别科技领军人才培育项目立项支持的人选不再重复支持。

三、 遴选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与学院推荐方式遴选,程序如下:

1、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本人填写相应的培育项目申请表(附件2-3),同时提供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证明材料。

2、单位推荐。按学校要求,我院将实行限项推荐,各类别推荐名额要求如下: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培育项目限推荐4项,青年科技学术带头人培育项目限推荐6项。

要求医院对申报人学术诚信、职业道德、学术水平、工作业绩、推荐材料真实性等进行审核,并在医院公示至少3天无异议后,填写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4),将培育项目申请表一并统一报送科研院。

3、学校评审。科研院对各院级单位报送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候选项目,邀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科研院负责接受和处理相关异议。

4、发文公布。公示期满后,经学校审定后正式公布入选项目名单。

四、 申请材料受理要求

1、申请表填写: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按申请表(附件2/附件3)统一格式填写,并用A3纸双面打印,交1份原件;同时填写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4),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交水塔楼1046室,电子版一式一份(提交至邮箱hxjhcgb@wchscu.cn)。

2、证明材料准备:申报人须同时提供论文封面和论文首页,所获奖励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1套。

3、申报受理时间:截止日为5月8日9:00时(逾期无法完成学院公示,故材料将不予受理)。

4、医院联系人:苏伟/朱培嘉  85422115;学校联系人:朱卫华 85403103

医院科技部

四川大学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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