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各部(处)、科(室):
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0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川科奖[2020]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的范围
2020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分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和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两个奖种,其中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科学技术进步类和国际合作类四个类别。
二、提名方式和要求
(一)单位提名
四川大学具有提名资格,可提名本单位及直属单位科技奖励项目。
1、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
原则上只能提名1人,注重提名在一线工作,对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2、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原则上不做数量限制,学校择优遴选我校优秀科研成果进行提名。
(二)专家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第1完成人,以及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获得者,可2人共同提名1名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人选和1项四川省科技进步奖项目。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责任专家须为在川专家。
专家应提名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领域的人选和项目。与提名项目任一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超过1人。当提名人选(项目)出现异议时,责任专家应协助处理。项目或人选公示时将同时公布提名专家信息。
(三)提名人选和项目的基本条件
1、被提名为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的人选,提名年度应在川工作且连续在川工作时间应不少于3年。
2、提名四川省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类项目,其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于2018年5月31日前公开发表;提名技术发明类和科学技术进步类项目,应当于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提名技术发明类项目的核心技术,必须取得授权知识产权,且前三位完成人应当是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
5、提名项目所含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专利和论文等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奖、省部级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6、同一技术内容不得在同一年度重复提名省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和科技进步类。
7、以相同技术内容两次申报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均未获奖的项目,不再提名。
8、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与科技进步奖的提名。
9、上两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本年度省科技进步奖提名项目的第一完成人。
10、完成人在国外或在中国的外资机构单独或合作取得的科技成果,须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
11、涉及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必须完成审批手续,审批时间需满2年,并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批准证明)。
三、提名书填写要求
(一)提名书是四川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登录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按照《2020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手册》要求进行网上填报。
(二)专用项目不得通过网络填报。提名材料由专人直接报送科技厅科技奖励与科普处。
(三)2020年度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须选择奖励等级志愿。当所选可接受的奖励等级高于拟授奖等级时,该项目不予授奖。
(四)科技进步奖提名书中的第一完成人承诺书,须由第一完成人亲笔签名后,按要求上传。
四、报送程序及提名材料要求
(一)提名的项目(人选)应于2020年4月17日前向我院科技部计划成果科提交《四川大学科技成果申报奖励审批单》(见附件2),医院审核通过后方可提名。
(二)提名的项目(人选)应进行提名前公示。所有提名项目(人选)均需在主要完成人的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内容要求见附件4,请各项目组于5月15日前将本项目的公示内容发送到院科技部计划成果科邮箱:hxjhcgb@wchscu.cn。
与我校合作的完成单位和完成人,需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方可提名,将公示情况正式公函报送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三)《2020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手册》(见附件5),也可在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下载(访问地址:http://202.61.89.121/);项目组从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的【申报人入口】填写提名书,已注册的个人可直接按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新用户需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和认证及激活申报人角色(具体操作见附件6),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028)12345咨询用户注册和用户认证相关事项。
(四)各项目组务必于2020年5月28日24:00前完成网络提交,医院按要求形式审查合格后再向科技厅推荐提交。
(五)本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在提名阶段实行无纸化,科技厅将根据项目评审进程通知各提名单位提交纸质提名书。
(六)纸质提名书主件和附件均需从系统中打印,一并装订成册。省科技杰出贡献奖提名书4份(含1份原件),省科技进步奖提名书4份(含1份原件),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还需附4套科普作品。
(七)对提名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7)。
六、联系方式
1.院内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院科技部计划成果科(水塔楼1046办)
联系人:曹玥、赵洪玥
联系电话:85422069
电子邮箱:hxjhcgb@wchscu.cn
2.技术服务热线
(1)用户注册和用户认证相关事项咨询:(028)123456
(2)省科技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技术热线:
(028)85249950、65238332、65238305、85231642、65238323
科技部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