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科技厅统一安排,对2017年底应完成的四川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具体安排如下:
一、验收范围
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签署的《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计划任务书》约定的内容,在2017年12月前应完成的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待验收项目清单请见附件2.)
二、验收提交材料(按验收提交材料顺序规范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一)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二)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
(三)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计划任务书(科技厅已签署,一份原件,其余四份为复印件)。
(四)项目完成情况总结报告。(自拟)
(五)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财务验收申请报告。
(六)项目完成情况多媒体PPT汇报5分钟。(电子版)
(七)项目专项资金到位与支出情况证明材料:
1.项目承担单位实际收到财政专项经费拨款的明细清单和银行进账复印单;
2.专项资金支出明细账;
3.专项资金单笔支出一万元(含)以上的发票及会计凭证复印件;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支出会计凭证及附件复印件;
4. 预算调整审批表;
5. 如有自筹资金,需要自筹资金支出明细账。
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八)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如项目试验基地、中试线、示范点等一览表,取得专利、软件、农林新品种、新药等知识产权证书或受理文件(清单及复印件),技术标准备案文件(清单及复印件),材料、产品检验或测试报告(复印件),成果评价证书、科技成果登记表(成果清单及复印件),获得科技奖励证书(清单及复印件),发表专著、论文清单,技术转让证明文件(复印件),用户意见书(复印件)等资料。
(九)经科技厅批复同意调整项目任务或指标的,应提供调整批复意见。
三、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地点:科研院基金科(望江校区行政楼 339)
本次受理截止时间:2018年1月18日
联系人:曹玥 85422069、18980605675
刘力玮 85403107
特别说明:验收通过以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的状态为准。如果已通过答辩但网上状态仍为“已立项”状态的项目,无须再次准备验收材料,请尽快完善网上流程:任务书签署状态应为“科技厅同意签署”,结题报告签署状态应为“待承担单位推荐”。
另外,除负责人去世、重病、支边、援外等特殊原因外,各项目不得以项目研究未完成、经费未使用到一半以上而延期结题。
附件1.省应用基础项目验收校内流程【20180104】.doc
附件2.省应用基础待验收项目清单【20180104】-挂网.xls
学科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