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有关科(室):
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已正式启动(申报指南: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8xmzn/index.html)。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项目申请与接收:
1、2018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2018年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请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线填报。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完成附件1,发送至邮箱2028579151@qq.com ,申请人邮箱收到登录链接后请及时激活并完善个人信息。
3、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2018年项目指南内有“预算编报须知”,以便申请人更好地编报有关预算。
4、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两份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二、2018年指南新变化及注意事项:
1、2018年项目指南新增“科研诚信须知”,以加强科学基金诚信建设,防范科研不端行为。申报时请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办理。
2、2018年项目共有五个科学部涉及申请代码调整:化学科学部(B)、生命科学部(C)、地球科学部(D)、信息科学部(F)、管理科学部(G)。申请时请务必查阅指南,明确申请代码。
3、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自2016年起申报时不计入限项范畴。
4、重大仪器(部门推荐)科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相关限项规定:
1)申请人同年申请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和基础科学基金项目,合计为1项;
2)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获得资助后,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前不得申请除国家杰出科学基金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
3)基础科学基金项目获资助后,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骨干成员)在结题前不得申请除国家杰出科学基金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
5、2018年项目对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试点。但接学校通知,我校申请依然与往年保持一致,提供全套纸质申请书(含签字盖章页)。
6、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说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7、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的说明(依托单位或其人事部门盖章),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8、从2017年起,申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时不再提交单位推荐意见,但需提交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推荐意见。
9、申请书中的起始年月一律填写2019年1月;终止年月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一律填写20**年12月(《指南》特殊说明的除外)。
10、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11、申请书中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要求本人亲笔签名(姓名书写必须规范)
12、申请人为在职研究生的,可以通过其在职的聘任单位申请,同时须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部分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其中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13、部分项目请注意限项要求:
1)上两年(本次指2016年和2017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本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2)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三、相关官网
1、NSFC官网:http://www.nsfc.gov.cn/
2、申请书填报ISIS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
3、项目检索及人员获资助项目信息查询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index/funcindex/prjsearch-list
四、材料提交:
1、在线提交申请书,并打印正式PDF纸质版及附件材料原件一式两份(特殊要求类型除外),各参与人亲笔签字、合作单位公章完整,侧面装订,签字后一并提交。
2、时间:医院初稿形式审查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至3月9日(3月2日前请到计划成果科水塔楼1046室完成第一遍形审)。终稿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9日。(逾期将不再受理申请材料)
3、材料提交地点:水塔楼1046室 计划成果办
4、联系人:陈珍 85422115 曹玥 85422069 白蓓 8542280
学科建设部 计划成果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