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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一批省科技厅基础处项目任务书报送通知
作者:科技部编辑:科技部2018.03.06

各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科技厅要求,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将任务合同书报送科技厅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务必按各个项目主管处室的短信要求按时报送任务书。请特别注意:

一、     登陆系统xmgl.scst.gov.cn填写并上报任务书,建议用Chrome浏览器。

50万以下项目预算部分填写请参考《附件:2018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50万以下)编写预算参考》,特别是2018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编报说明及各科目支出编报具体要求(http://www.scst.gov.cn/zhuzhan/gs/20171113/28505.html)!

二、     待任务书“等待推荐单位审核”状态即可打印,报送流程如下:

1.项目负责人打印任务书一式四份,然后有三页需要签字:

a.任务书封面--项目负责人签字;

b. 表《九、项目研究人员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参与人员签字;(省院省校项目为表十)

c. 表《十、任务合同书签定各方盖章及意见》乙方--项目负责人(签章)处签字;(省院省校项目为表十)

2.有合作单位的项目:

表《十、任务合同书签定各方盖章及意见》乙方--(合作单位公章)(省院省校项目为表十一)

三、     项目负责人3月8日上午9点之前将任务书交给计划成果科(水塔楼1046), 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到科研院基金科(川大望江校区行政楼339)办理川大盖章手续。由四川大学统一报送科技厅基础处。

四、     注意事项:

未按时递交任务书纸件的项目,将取消立项。计划编号待任务签定后,确认。

填写任务书时,对照申报书,项目任务、目标、考核指标原则上不能调减,可以调增

所有项目必须要有科技报告指标(至少中期报告、最终报告各1篇)

学校承担或参与的项目应有论文、人才培养、专利等指标,申报书中未明确的,应在任务书中予以补充。

院内联系人:曹玥 85422069

校内联系人:刘力玮 85403107/18048504510

附件1. 20180306-基础处待提交任务书项目清单-挂网.xls

附件2. 2018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50万以下)编写预算参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