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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局中医药科研专项项目结题清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技部编辑:科技部2018.04.04

各项目负责人: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近期集中对各有关单位承担的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专项项目开展结题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局科研专项2016年度及以前立项尚未结题项目,名单见附件结题清单。

二、时间安排

此次清理、结题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2016年度以前立项未结题项目。对承担省中医药2016年度以前立项未结题项目开展全面清理,对达到结题要求的,于2018年4月24日前申请结题同时提交结题材料(材料要求详见附件结题要求)。凡逾期未提交结题申请者,省中医药管理局将作出撤销该课题的处理。

(二)2016年度立项项目。对承担省中医药管理局2016年度立项项目进行清理。对达到结题要求的,于2018年11月23日前申请结题同时提交结题材料(材料要求详见附件结题要求)。凡逾期未提交结题申请者,省中医药管理局将作出撤销该课题的处理。

三、监督管理

(一)对到期无正当理由仍未结题项目给予通报,项目负责人记入科研诚信档案,2年内不得申请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专项项目。

(二)同一单位超过60%到期仍未结题项目,停止该单位申请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专项项目资格1次。

(三)到期仍未结题项目结余资金按规定留存项目承担单位,专项用于科研补助。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项目的直接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四、医院材料接收

(一)2016年度以前立项项目: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4日18:00;2016年度立项项目: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3日18:00.

(二)材料接收地点

医院水塔楼1045室

(三)联系人

中管局联系人:邢 军 86522321

学校联系人:朱卫华 85403107

医院联系人:陈  珍 85422068

结题要求-.docx

结题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