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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科技部编辑:科技部2019.04.26

全院所有科研项目负责人:

近期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9】37号),对加强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学校要求所有在研科研项目(含正在实施和拟实施)须进行安全评估评价工作,特别是涉及管控类危化品、危险性设备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等科研项目,没有达到防护要求的应暂停实验。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类研究项目负责人按照附件1《四川大学科技项目安全风险自评表》中“安全风险自查点”内容要求,认真梳理排查是否存在风险并如实填报;

二、如需要进入实验室的研究项目,还须另外完成附件2《四川大学实验安全风险评估表》。对于发现的安全风险点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如实填报存在的问题与整改建议;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风险问题的研究项目必须马上停止研究进程。填写问题请咨询科技部基地管理科:黄梦珠13308185359。

请务必于5月10日18点前将上述表格(电子版和纸质版均需报送)报送至医院各类项目分管职能部门,联系如下:

科技部(纵向项目):

曹玥、赵洪玥 85422069、苏伟、黄霏85422115

邮箱:huangmengzhu@wchscu.cn

地址:水塔楼1046办公室

成果转化部(横向项目):

赵颖 85422242

邮箱:kjcenter@163.com

地址:水塔楼1047办公室

临床研究管理部(博士后专项基金、临床研究孵化项目、GCP项目):

黄鹏 85422851

邮箱:137000435@qq.com

地址:水塔楼1050办公室

双一流建设办公室(1.3.5课题):

李音 85422280

邮箱:sylb135@163.com

地址:水塔楼1055办公室


附件:

附件1-四川大学科技项目安全风险自评表.doc

附件2-四川大学实验安全风险评估表.doc

华西医院 科口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