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部(处)、科(室):
按照学校整体部署,2018年开始启动了“四川大学科技领军人才培育项目”,2019年度将继续实施。现将2019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发布如下,请按照要求申报。
一、 资助名额
2019年度拟资助名额: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培育项目全校不超过20项,青年科技学术带头人培育项目全校不超过30项。
二、 资助内容
学校对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培育项目资助不超过60万元,青年科技学术带头人培育项目资助不超过35万元。
资助经费由受资助人选用于改善实验条件、发表高水平论文、完善技术发明创造和申报高层次科技奖励等方面,力争在教育部“CJ学者”、国家自然基金委“杰青”、“优青”等人才计划项目上取得新的突破。
三、 申报条件
详见《四川大学科技领军人才培育项目申报条件》(2019)(附件1),获得2018年度科技领军人才培育项目立项支持的人选不再重复支持。
四、 遴选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与学院推荐方式遴选,程序如下:
1、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本人填写相应的培育项目申请表(附件2-3),同时提供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证明材料。
2、单位推荐。每个院级单位推荐名额要求如下: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培育项目不超过2项,青年科技学术带头人培育项目不超过3项。如无合适人选,可以不推荐。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平台可单独推荐: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培育项目不超过2项,青年科技学术带头人培育项目不超过3项。
各院级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学术诚信、职业道德、学术水平、工作业绩、推荐材料真实性等进行审核,并在学院公示至少3天无异议后,填写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5),将培育项目申请表一并统一报送科研院。
3、学校评审。科研院对各院级单位报送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候选项目,邀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科研院负责接受和处理相关异议。
4、发文公布。公示期满后,经学校审定后正式公布入选项目名单。
五、 申请材料受理要求
1、申请表填写: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按申请表统一格式填写,并用A3纸双面打印,交1份原件。
2、证明材料准备:申报人须同时提供论文封面和论文首页,所获奖励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1套。
3、申请材料受理:申报人所在院级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由科研秘书统一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科研院339室。
4、为保证医院遴选时间,本次院内申报受理时间:截止日期为3月25日上午8点。
5、院内联系人:苏伟/王峥 85422115
校内联系人:朱卫华 85403103
院科技部
2019年3月20日
附件1-四川大学科技领军人才培育项目申请条件(2019).docx
附件2-四川大学青年科技学术带头人培育项目申请表2019.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