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度四川大学科技领军人才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科技领军人才培育项目申请条件(2018试行)”要求,现将我院拟推荐的申报人员及其业绩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7月20日-2018年7月22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科技部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我院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护。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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