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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到期未验收项目的通知
作者:科技部编辑:科技部2019.03.04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强到期未验收项目和未中期检查项目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请:

1.科技厅计划处待验收项目(见附件1.)负责人于2019年3月20日前将验收材料交省科技统计中心(人民南路四段11号五楼515)。联系人及电话:何敏  何彬 陈百平     028-85222749

2.请重点通知附件2.到期仍未验收的项目,填写《附件2.到期未验收项目清理情况统计表》,填写标黄部分,并在3月10日前发送医院科技部计划成果科邮箱:hxjhcgb@163.com


验收材料清单如下:

1、项目验收申请表和验收报告

2、项目计划任务书(科技厅已签署的任务书复印件)

3、技术资料

(1)项目总结(技术)报告;

(2)所获成果证明材料:发表专著、论文(清单及复印件);取得的专利、软件、新品种、新药等知识产权证书或受理文件,技术标准备案文件;成果评价证书,科技成果登记表;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证书;研制样机、样品的图片及数据;有关产品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及用户使用报告;建设的中试线、试验基地、示范点一览表、图片及数据等。

4、财务资料(以下财务资料须加盖项目承担单位财务专用章)

(1)财务决算报告;

(2)项目专项经费收支出明细账;

(3)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提交10000元(含)以上的单笔支出的报销凭证及发票复印件,50万元以下的项目提交5000元(含)以上的单笔支出的报销凭证及发票复印件;

(4)专家咨询费、劳务费的报销凭证及发放清单复印件;

(5)自筹经费需提供经费支出明细;

(6)项目执行中经费支出有较大调整的应提交申请报告及批复意见复印件;

(7)购置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清单。

5、其它要求提供的材料(如经费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应提交会计师事务所(科计厅认定的30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经科技厅批复同意调整项目任务或指标的项目应提交调整批复意见等)。

6、一式3份。


20190301科技厅计划处关于清理到期未验收项目的通知.docx

附件1.20190301待验收的计划处项目清单-挂网.xls

附件2.到期未验收项目清理情况统计表-3月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反馈-挂网.xls

附件3.校内验收流程--3月20日前交材料.doc

附件4.被抽到审计的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