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项目负责人:
2019年第一批社发处项目任务书已评审完毕,所有项目已退回,请根据以下意见修改:
一、结论为通过的,就只需要1.修改项目开始时间 2019-01-30,结束时间为2021-01-30或2022-01-30,(顺延即可),2.对应修改表四、计划进度和阶段目标的时间,以半年为单位。
二、结论为调整的,除了修改以上时间,还需要根据专家意见修改,专家意见还未返回:请单独联系川大科研院刘力玮老师,电话85403107, 报:申报编号+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
三、评审结论见附件清单。
四、由医院科技部计划成果科统一收齐后,交学校报送科技厅,截止时间3月8日。
五、社发处任务书报送流程:
项目负责人根据修改意见修改后上报→→承担单位审核(川大科研院)→→科技厅分管处室审核→→待系统状态为“待推荐单位审核”时才可以打印纸质:
1. 项目负责人打印纸质任务书,要求:一式三份,双面打印,有三页需要本人签字:
a.任务书封面--项目负责人签字;
b. 表《十、项目研究人员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参与人员签字;
c. 表《十一、任务合同书签定各方盖章及意见》乙方--项目负责人(签章)处签字;
d.表《十二、附件条款》13条项目档案员处请填一名项目组成员姓名。
2.有合作单位的项目请合作单位盖章。
3.3月8日周五下午15点之前报送计划成果科(水塔楼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