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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更新)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3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作者:计划科2022.07.23

全院各有关部(处)、科(室):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现启动2023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包括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合作单位。

2.项目牵头单位应是注册地在四川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企业及单位。

3.项目合作单位应为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企业及单位。

4.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项目或申报材料造假,新申报项目不予立项,项目申报单位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5.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应签订该项目合作协议(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6.牵头单位为企业的,须在注册信息中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基本财务信息。其中,纳入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企业,须按照《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报送统计部门的上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中的数据填报,并上传附表。优先支持自身有研发投入的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

7.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相关指南另有要求的以指南要求为准),并需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电子税务局下载的2022年第二季度企业财务季报、2022年6月末或7月末银行对账单或存款证明),财务数据涉密的单位除外。

8.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前,有到期一年后未完成项目验收的企业,不能牵头新申报项目。

9.项目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申报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软科学项目除外)。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外籍专家除外),指南中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

4.鼓励在川工作的外籍科技人员申报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的,项目实施周期应处于其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聘用期限内,聘用合同应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5.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牵头单位人员。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人员名单由高校、院所统一向科技厅提供。

6.指南中规定的拟支持经费100万元及以上的重点研发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指南中对项目负责人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申报指南中对项目负责人无明确要求的其他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本科毕业工作5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2年以上)

7.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可选择牵头1项+参与1项,或参与2项)。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3年度项目限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的,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申报。国(境)外高端人才引进项目按其对项目负责人要求执行。

8.指南编制专家不能申报其参与编制指南的科技计划项目。

)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计划、跨专项重复申报。

2.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3.申报通知及指南中要求上传的企业财务年报、季报均需提供从电子税务局中下载的报表。

4.指南中明确只支持1项的,如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采取“赛马制”方式同时支持2项。

5.项目执行期从2023年1月1日起(指南有明确规定的除外),执行年限具体见指南要求。 

6.研究项目如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签订《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承诺书》并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7.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

8.项目申报单位应开发并设立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科研助理岗位,所有项目均需配备科研助理

9.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申报单位也不得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

10.本次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类别有:

①2023年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附件1):重大项目(P1-2)、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P2-5)、青年科学基金项目(P6)、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P6,及其相关要求(P7-12)。

②2023年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附件2):高新技术领域(P1-51)、农业农村领域(P51-58)、社会发展领域(P59-99)、区域创新合作(P100-101)、国际科技创新/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P102-105)、省院省校科技创新合作(P106-109)。

③2023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附件3):科技成果转化示范(P1-4)、科技金融融资成本补助(P5-9)、农业科技成果转化(P10-13)。

④2023年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和人才计划(附件4):软科学(P1-35)、科研院所改革发展(P36-41)、四川高端引智计划(P42-46)、科学技术普及(P47-49)、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及苗子工程(P50-54)。

11.本次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限项类项目主要有:

①2023年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除重大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外);

②2023年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和人才计划的软科学类别、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及苗子工程类别(苗子工程培育项目不限项)。

限项类项目申报时间及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其余项目请自由申报。

★注意:请有意向申报重大项目类(或指南中标有“支持经费不超过100万”的项目)的申请人,请先行向计划科电话报备(028-85423484)。

二、专项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或后补助支持方式,具体支持方式见申报指南。

三、申报流程

2023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各申报书模板可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文档下载”中下载)。项目申报单位为“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推荐单位为“四川大学”。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申请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账号/密码找回方式:http://202.61.89.120/html/cjwt/301.html新帐号注册需1-3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无须提醒

★注意:手机号码也是实名认证的一部分,请使用项目负责人本人手机号码进行注册

(二)申报书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指南有特殊说明的除外)。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部分(只盖申报单位华西医院的公章,推荐单位四川大学可不盖章;如有合作单位需同时加盖合作单位公章)扫描后在线上传。医院盖章流程见附件6

(三)申报书修改。

在规定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8月15日以前,项目负责人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进行内容修改。


8月1日更新内容如下:

    1.关于2023年四川省科学技术厅限额申报项目重点关注领域的补充通知已发布,详见:http://www.wchscu.cn/scientific/science_technology/notification/65170.html

    2.本次省科技厅项目申报涉及伦理的项目,无需在系统上传伦理审查附件,待立项后另行通知。

    3.请申请人自查,如研究项目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签订《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承诺书》(附件7或申报系统自行下载)并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四、申报时限及要求

申报周期为:2022年7月22日-2022年8月1517含上级单位退改时间,以医院通知为准

盖章页办理截止时间:2022年8月9日17时前投递至水塔楼1045。

系统最终截止时间:20228月1517时(含校级审核退改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

五、材料报送

省科技厅项目申报实行“无纸化申报”,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

、特别申明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项目申报事宜,项目负责人必须自主填报项目申报书。凡是购买、或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报资格或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知情者可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举报,举报电话:028-86729925。

七、联系方式

(一)申报流程咨询

医院科技部计划科(水塔楼1045/1046室):李江涛、苏伟028-85423484、邓欣雨028-85422115,张锦源028-85422067(首选微家留言)

    学校科研院基金科(望江校区行政楼339室):田晟辰028-85403107、张滟 028-85468389(国合项目)

(二)技术支持热线

    张波028-85249950,陈丽桦028-65238305,黄骥028-65238321,彭杰028-65238378(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三)申报指南咨询

(申报指南咨询电话见相应指南)

 

附件:1.2023年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2.2023年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

      3.2023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申报指南

      4.2023年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和人才计划申报指南

5.【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纵向项目联合申报协议审批表+联合申报协议模板

6.联合申报相关注意事项及医院盖章流程

7.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承诺书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科技部

       2022年8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