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关键字
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事项的通知
作者:计划科2023.01.12


全院各有关部(处)、科(室):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已发布,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与接收:

1、2023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本年度基金系统进行了升级改版,申请人在新增项目申请时,一般首选“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 (个别申请交叉科学部的重点类项目或优、杰青项目除外)。

2、2023年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填写,于20231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发送指定信息【姓名+科室+胸牌号+电子邮箱+身份证号码+职称(例:主治医师/讲师/助理研究员等)+手机号码】至科技部计划科邮箱(hxyyjhk@wchscu.cn,一个工作日内开通账号,请耐心等待并及时进入邮箱激活。

3、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3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 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4、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网报版本内容一致。

二、2023年指南新变化及注意事项:

1、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流程请见附件11)。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注意:本年度所有人员(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重新生成“2023版新简历”,以往年度简历不可用。

2、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但医院仍要求申请人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套用于形式审查)。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

3、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申请,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照相关科学部的要求上传相应附件材料。我院申请伦理备案流程,详见附件8-9

 注意:所有涉及实验动物研究的项目均要求进行动物伦理备案。

           涉及科技安全的项目申请需完成附件10(完成基本信息填写后请交至医院水塔楼六会议室,科技部计划科统一办理盖章)

4、申请书中的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2411日,结束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20**1231日。(多数项目申请的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包括:面上、青年、地区、重点、重大、优青、杰青、创新研究群体、基础科学中心和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5、申请书中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提交纸质材料时要求本人亲笔签名(姓名书写必须清晰可辨识)。

6、申请人为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可以通过其在职的聘任单位申请,同时须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附件6);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其中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

7、无高级职称且无博士学位的申请人提交项目申请时,需提供2专家的推荐信(附件5)。

8、部分申请规定及注意事项:

1)不具有高级职称人员限项申请规定调整(2023年重要变化)

1+2”模式: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的项目数合计为1项,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正在承担的上述类型项目数合计限为2项。(2022年及以前主持的项目计入限项,参与的项目不计入限项;2023年及以后主持、参与的项目均计入限项)。

2)高级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合计限2项(2020年及以前主持的项目计入限项,参与的项目不计入限项;2021年及以后主持、参与的项目均计入限项)。

3)除特别说明外,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即2023年结题的项目不计入限项)。

4)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直接费用不超过200万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其他类型项目等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

5)基础科学中心项目、杰青、优青、原创探索计划项目等申请时不计入限项。

6)人才计划项目互斥及资助体系升级

   A.2023年继续执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其他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政策,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B.2023年继续执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其他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政策,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

   C.优青、杰青等申请人应该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9个月以上,在同层次以及上一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任何一类支持期内和支持期结束后,不得申请优青、杰青项目(2023新要求)。

7)连续两年(本次指2021年和2022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8)2022年度获得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9)加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统筹(联合限项):

      对以下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科研人员同期申请和承担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2023新要求)

          A.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国际合作类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

          B. 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

          C.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类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

9、及时关注官网动态: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官网: http://www.nsfc.gov.cn
      2) 2023年新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8

3) 申请书填报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域名已更换)

4)登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可进行项目检索及人员在研情况查询:https://kd.nsfc.gov.cn(可凭ISISN账号、密码登录平台)

 

三、材料提交:

1、终稿提交要求:在线提交申请书,并打印申请书正式版一式一份(备注:申请书附件列表中的代表作、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均需装订在申请书后一并提交);装订要求:A4纸,双面打印,左侧面装订2颗钉。终稿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3118:00时以前。(逾期将不再受理申请材料)

注意:填写申请书前请务必核对:个人信息管理(基本信息页)--所在单位“四川大学”--所在院系所“华西医院”,未准确填报者,标书无法正常上报。

2、时间安排:

1)各类申请书均需经医院形式审查后方可提交, 时间为202326-3月1日

2)形审要求:请务必携带纸质申请书草稿版至计划科进行形审   。

为避免人群聚集并节约广大申请人的时间,科技部计划科特别上线形审预约小程序,请先预约一个您的“专属形审时间”(预约网址https://bs.cd-120.cn/#/login),并据形审建议做好申请书修改后,再提交终稿。
      形式审查时,需携带“纸质草稿版申请书(含附件)”一式一份至水塔楼六会议室进行。

3)终稿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3118:00时以前。

3、报送地点:医院水塔楼六会议室

4、联系人及电话

1)医院科技部-计划科:苏伟/邓欣雨85422115、李江涛85423484、张锦源85422067(首选华西微家留言)

2)学校科研院-基金科:朱老师/周老师:8540310385403107

3)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010-62317474

 

附件: 

        附件1.联合申报审批表+协议模板(2023版)

        附件2.申请规定(2023版)

        附件3.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2023版)

        附件4.重点国合英文申请书模板(2023版)

        附件5.NSFC专家推荐信(2023版)

        附件6.NSFC导师同意函(2023版)

        附件7.海外参与人知情同意函-模板(2023版)

        附件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基金人体伦理和动物伦理预审查流程(2023版)

        附件9.动物伦理申请表(2023版)

        附件10.关于科技安全等相关问题的承诺-川大(2023版)

        附件11.申请人或参与人简历撰写指导手册

 

 

 

 

                                                                             院科技部 计划科

                                                          2023年112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