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关键字
转发: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中医药科研专项课题立项计划的通知
作者:计划科2023.04.06


全院各有关部(处)、科(室):

根据《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中医药科研专项课题立项计划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时间

原则上课题研究周期2年,研究起止时间为202341日至2025331日。

二、研究要求

(一)所有研究均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二)研究涉及人体研究需按照规定符合伦理审查要求。

(三)研究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7号)相关规定执行。

(四)中医临床研究课题均需按照《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中医临床研究项目备案管理的通知》(川中医药函﹝20213号)要求,由课题负责人登录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www.medicalresearch.org.cn),按照要求填报有关课题信息(若没有账号密码,暂时不填)。

(五)研究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

三、研究经费说明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对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部分面上项目(见附件1)给予部分引导资金资助。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各项目单位按照不少于财政支持经费50%给予自筹配套。对资助课题的不足经费和无资助课题的所需经费均由课题单位自筹。课题单位需在《课题任务书》中提供自筹经费相关证明,否则不予正式立项。注:自筹经费由课题负责人自行解决,《自筹经费来源证明》盖章流程见附件4

四、任务书填写流程

课题负责人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科研管理系统入口,按照提示在线填写,提交任务书至各自所在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注:有合作单位的,需上传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内容包含课题协作单位任务分工、经费预算、知识产权及其他事项,并加盖协议各方单位公章;模板可参考附件3);涉及伦理的,需经过所属地域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涉及自筹经费的,需上传自筹经费来源证明

任务书在系统提交后,请等待学校和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核,如被退回,请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后再次提交,直到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核通过。省局审核通过后,任务书将自动生成立项编号水印,此时方可打印纸质材料。

五、网上填报时限

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4241800

注:因审核和修改需要,学校截止时间提前于省局要求的时间,请严格按照学校截止时间进行填报。凡逾期未提交任务书的立项课题,省局将视为自动放弃,并撤销该立项课题。

六、材料报送

经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核通过的课题任务书(系统自动生成带有立项编号的水印)纸质材料一式5份(双面打印,含附件)于615日前报送医院科技部(水塔楼1046室),逾期需自行递送。

医院科技部联系人:邓欣雨,028-85422115(首选华西微家留言),医院水塔楼1046

学校科研院联系人:田晟辰,028-85403107,川大望江校区行政楼339

省中管局联系人:徐祥;联系电话:028-86780331

 

 

附件:

1.2023年度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专项课题立项清单

2.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科学技术研究专项课题任务书

3.子课题任务/预算合同书(可作为合作协议参考)

4.自筹经费来源证明盖章流程


院科技部 计划科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