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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诊疗装备与生物医用材料”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计划科2023.04.26

全院各科(室)、部(处):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诊疗装备与生物医用材料”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53号)已发布(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30424/5192.html),为更好地组织院内项目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具体指南内容查看

本次发布的指南内容,形式审查要求等需要通过个人账号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申报指南材料。

    重要提醒:为方便我院申请人查看,计划科已经将相关的12个指南文件先期下载并加实名水印(附件1、2),请注意保管,严禁转载发布!

    二、申报资格要求

    1、申报单位和申报人的资格条件,详见国家科技部通知。

    2请申报团队一定要注意参加单位和参加人员的参与资格和限项要求,避免因形式审查不通过而失去申报资格。可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三、申报方式

    网上填报项目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8:00至6月10日16:00(我院要求)。

    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原件的电子扫描件上传,原件自行妥善保存,立项后项目将要报送专业机构。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从指南发布日到项目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项目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业务咨询电话:

    (1)“诊疗装备与生物医用材料”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070、010-88225137

    (2)“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387283、010-88387278

    (3)“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98010

    重要提醒:本批次我院申请团队需关注的重点专项是 “诊疗装备与生物医用材料”、“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和“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 3个(附件1),其他已发布的专项指南(附件2)及后续即将密集发布的二十余个医口相关重点专项的申报通知也请持续关注。

    四、申报注意事项

    1、关于青年科学家项目。为给青年科研人员创造更多机会组织实施国家目标导向的重大研发任务,重点研发计划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根据领域和专项特点,采取专设青年科学家项目或项目下专设青年科学家课题等多种方式。青年科学家项目不下设课题,原则上不再组织预算评估,鼓励青年科学家大胆探索更具创新性和颠覆性的新方法、新路径,更好服务于专项总体目标的实现。

    2、关于技术就绪度(TRL)管理。针对技术体系清晰、定量考核指标明确的相关任务方向,“十四五”重点研发计划探索实行技术就绪度管理。申报指南中将明确技术就绪度要求,并在后续的评审立项、考核评估中纳入技术就绪度指标,科学设定里程碑考核节点,严格把控项目实施进展和风险,确保成果高质量产出。

    3、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在部分重点专项指南中试点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要求由科研能力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牵头申报。项目下不设课题,实行定额资助,原则上不再组织预算评估,在验收时将对技术指标完成和成果应用情况进行同步考核。

    五、组织工作方案

    1、请相关科室、研究所(室)务必高度重视,尽快组织研讨,动员科研团队和学科带头人以及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人员积极准备,加强校内跨学院合作、主动与校外相关高校、研究机构和企业联合,牵头或参与申报重点专项项目。此类项目申请周期长,过程复杂,请全院有申报意向的团队务必于5月15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发申报意向表(附件3)至计划科邮箱(hxyyjhk@wchscu.cn)进行院内备案(牵头或参与申报均需填写),以便及时组织全流程的辅导与培训,联系电话:85422115。而后按以下流程中的第2-3点进行校内备案。

    2、请申报人(项目/课题/项目骨干/其他参加人员)认真阅读通知及指南内容,积极准备项目申报材料,明确拟牵头申报(或参与申报)的指南中的项目(任务),请登录四川大学科研管理信息系统:https://kygl.scu.edu.cn/userAction!to_login.action,进入高校科研办事大厅,点击“重大项目申报备案”-“点击进入办理界面”,选择申报计划编号为2023-06的申报计划,点击“申报计划名称”即可下载国家科技部通知、申报附件(包含:联合申报协议,单位信息等,其中申报书模板为系统中下载离线模板,仅供参考,申报以系统在线填报格式为准,请申报人按需下载)。申报人点击“申报”按键,按系统提示要求完成备案填报,按照填报系统提示在“流程跟踪处”打印“国家级重大项目承诺确认表”,校内参加人员(仅限我校老师)签字,涉及的所有二级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再扫描上传至“补充申报材料文档”处,再提交,备案完成。

    3、请申报人于5月19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在四川大学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申报备案,科研院审核通过后,方能给予联合申报协议的签字盖章。

    4、同时,如果是通过“四川省科技厅”推荐的项目,还需要填报“申报2023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申报书简表”(目前科技厅还未发布简表模板,需要填写的项目负责人务必与项目主管联系),校科研院/院科技部在规定时间统一报送科技厅备案后,方能推荐申报。

    5无特殊要求的项目,在牵头组织或参与合作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时,我院署名单位时应为“四川大学”;但指南有明确说明“建有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医疗机构”或“临床医疗机构”方可牵头申报的要求时,请署名为“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以医院为牵头单位的联合申报协议模板及生物医学伦理预审查流程请见附件4、5(请务必提前办理)。

    六、院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医院科技部 计划科 联系人:苏伟、邓欣雨:85422115(首选华西微家留言),hxyyjhk@wchscu.cn

    学校科研院 重大项目办 联系人:张鸿: 85405016,jhkscu@163.com

    七、账号注册

    没有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个人账号的老师,请先通过扫描小程序(附件6)注册账号(所在单位,请选择“四川大学”),经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再登录系统查看相关信息和申报项目。


    附件:

 1.  重点关注专项指南(请见企业微信-计划成果板块)

 2.  其他已发布专项指南(请见企业微信-计划成果板块)

 3.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意向表(2023版)

 4.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基金生物医学伦理预审查流程(2023版)

 5. 以医院为牵头单位的联合申报协议模板

 6. 科管服务小程序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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