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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主动健康和人口老龄化科技应对”、“常见多发病防治研究”等17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重要通知
作者:计划科2023.06.06

全院各科(室)、部(处):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治理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96号)已发布(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30606/5211.html),为更好地组织我院项目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具体指南内容

本次发布的指南内容,形式审查要求等需要通过个人账号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申报指南材料。

重要提醒:为方便我院研究人员查看,计划科已将17个指南文件先期下载并加实名水印放于附件1和附件2,请注意保管,严禁转载发布!

二、申报资格要求

1、申报单位和申报人的资格条件,详见国家科技部通知。

2、请申报团队一定要注意参加单位和人员的参与资格和限项要求,避免因形式审查不通过而失去申报资格。申请人可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3、新要求:国科管系统现有对申请人承担所有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一年内累积月份不能超过12个月的要求。故建议您无论以何种身份参加此类项目,尽量填报年工作时间不超过6个月。

三、申报方式

网上填报项目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36238:0072016:00(我院要求)。

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原件的电子扫描件上传,原件自行妥善保存,立项后项目材料将要报送专业机构。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从指南发布日到项目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项目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业务咨询电话:

1主动健康和人口老龄化科技应对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387280010-88387169

2常见多发病防治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80

3前沿生物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79010-88225153

4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95010-88225063

5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36010-88225128

6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387129010-88387238

7智能传感器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23

8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87

9智能机器人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20773468207749

重要提醒:大部分医口相关指南已在本次集中发布,请重点关注!

本批次我院需着重关注附件19个专项:即“主动健康和人口老龄化科技应对”、“常见多发病防治研究”、“前沿生物技术”、“中医药现代化”、“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究”、“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智能传感器”、“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智能机器人”,其他同期发布的专项指南请参见附件2

四、申报注意事项

1、请拟牵头申报团队认真阅读指南要求,明确拟申报指南是否有预申报阶段,并根据不同申报阶段进行材料准备。

2、为给青年科研人员创造更多机会组织实施国家目标导向的重大研发任务,部分指南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请我院青年研究人员仔细研读指南,积极组织申报。

五、组织工作方案

1、请相关科室、研究所(室)务必高度重视,尽快组织研讨,动员科研团队和学科带头人以及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人员积极准备,加强校内跨学院合作、主动与院外相关高校、研究机构和企业联合,牵头或参与申报重点专项。此类项目申请周期长,过程复杂,请全院有申报意向的团队务必于620日(星期二)中午12:00前发申报意向表(附件3)至计划科邮箱(hxyyjhk@wchscu.cn)进行院内备案(牵头或参与申报均需填写),以便及时组织全流程的辅导与培训,联系电话:85422115。而后按以下流程中的第2-3点进行校内备案。

2、请申报人(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其他参加人员)认真阅读通知及指南内容,积极准备项目申报材料,明确拟牵头申报(或参与申报)的指南中的项目后,请登录四川大学科研管理信息系统:https://kygl.scu.edu.cn/userAction!to_login.action,进入高校科研办事大厅,点击重大项目申报备案”-“点击进入办理界面,选择申报计划编号为2023-14的申报计划,点击申报计划名称即可下载国家科技部通知、申报附件(包含:联合申报协议,单位信息等,其中申报书模板为系统中下载的离线模板,仅供参考,申报以系统在线填报格式为准,请申报人按需下载)。申报人点击申报按键,按系统提示要求完成备案填报,按照填报系统提示在流程跟踪处打印国家级重大项目承诺确认表,校内参加人员(仅限我校老师)签字,涉及的所有二级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再扫描上传至补充申报材料文档处再提交,即备案完成。

3、请申报人于620日(星期二)中午12:00在四川大学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申报备案,科研院审核通过后,方能给予联合申报协议的签字盖章。

4、同时,如果是通过四川省科技厅推荐的项目,还需要填报申报2023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申报书简表(附件7),由校科研院/院科技部在规定时间统一报送科技厅备案后,方能推荐申报。

5、无特殊要求的项目,在牵头组织或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时,我院署名单位应为“四川大学”;但指南有明确“建有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医疗机构”或“临床医疗机构”方可牵头申报的要求时,请署名为“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以医院为牵头单位的联合申报协议模板及生物医学伦理预审查流程请见附件45(请务必提前办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医院科技部 计划科 联系人:苏伟、邓欣雨:85422115(首选华西微家留言),hxyyjhk@wchscu.cn

学校科研院 重大项目办 联系人:张鸿、张滟:85405016、85468389jhkscu@163.com

七、账号注册

没有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个人账号的申请人,请先通过扫描小程序(附件6)注册账号(所在单位,请选择“四川大学”),经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再登录系统查看相关信息和申报项目。

 

附件:

1. 重点关注专项指南-230606(请见华西微家-计划成果板块)

2. 其他已发布专项指南-230606(请见华西微家-计划成果板块)

3.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意向表(2023版)

4. 以医院为牵头单位的联合申报协议模板

5.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基金生物医学伦理预审查流程(2023版)

6. 科管服务小程序

7. 申报2023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申报书简表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科技部

2023年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