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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四川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重要通知(8.21更新版)
作者:计划科2023.08.21

全院各有关部(处)、科(室):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现启动2024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包括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合作单位。

2.项目牵头单位应是注册地在四川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企业及单位。其中:

1)企业一般应是有效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2022年或2023年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2023年度全省100户大企业大集团、2023年度民营经济100强企业、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科创板上市企业、国(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的依托企业等。

2)合法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等)和生产力促进中心等不具备研发和产业化能力的机构,限申报软科学、科普培训等科技项目。经科技厅备案(认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省级技术转移机构、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除外。

3)经费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的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优先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

3.项目合作单位可为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企业及单位。

4.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项目或申报材料造假,新申报项目不予立项,项目申报单位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5.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应签订该项目合作协议(附件5)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6.牵头单位为企业的,须在注册信息中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基本财务信息。其中,纳入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企业,须按照《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报送统计部门的上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中的数据填报,并上传附表。优先支持自身有研发投入的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

7.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相关指南另有要求的以指南要求为准),并需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电子税务局下载的2023年第二季度企业财务季报、2023年7月末或8月末银行对账单或存款证明),财务数据涉密的单位除外。

8.项目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限制申报记录,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申报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软科学项目除外)。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外籍专家除外),指南中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

4.鼓励在川工作的外籍科技人员申报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的,项目实施周期应处于其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聘用期限内,聘用合同应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5.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单位人员。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人员名单由高校、院所统一向科技厅提供。

6.指南中规定的拟支持经费100万元及以上的重点研发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指南中对项目负责人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指南无明确要求的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本科毕业工作5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2年以上)。

7.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可选择牵头1项+参与1项,或参与2项)。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4年度项目限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的,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申报。国(境)外高端人才引进项目按其对项目负责人要求执行。

8.指南编制专家不能申报其参与编制指南的科技计划项目。

(三)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计划、跨专项重复申报。

2.指南中明确了组织单位(部门)的项目,相关单位(部门)应出具推荐函,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3.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4.申报通知及指南中要求上传的企业财务年报、季报均需提供从电子税务局中下载的报表。

5.指南中明确只支持1项的,如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采取“赛马制”方式同时支持2项。

6.项目执行期从2024年1月1日起(指南有明确规定的除外),执行年限具体见指南要求。

7.研究项目如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签订《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承诺书》(附件7)并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8.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

9.项目申报单位应开发并设立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科研助理岗位,所有项目均需配备科研助理。

10.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申报单位也不得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

11.本次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类别有:

1)2024年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附件1):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2)2024年四川省重点研发计划(附件2):省院省校科技合作重点研发、区域创新合作、国际科技创新/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

3)2024年四川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附件3):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中央在川高校院所“聚源兴川”项目。

4)2024年四川省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和人才计划(附件4):软科学研究、科研院所改革发展专项、科普专项。

12.限额申报项目

本次限额申报的共涉及六个类别,请有意向申报限额类项目的申请人按以下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医院将综合形式审查要求、与指南匹配度及专家建议进行遴选。

1)有意申报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全院限推3项)、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四川大学限推6项,医院推荐名额未定)的申请人,填写意向申报表(附件8)发送至计划科邮箱:hxyyjhk@wchscu.cn ,参与院内遴选,文件署名:姓名-科室-项目类别。

2)有意申报软科学研究项目(医院推荐名额未定,待学校确认)的申请人,填写申请书电子版(申报系统导出)、意向申报表(附件8)发送至计划科邮箱:hxyyjhk@wchscu.cn ,参与院内遴选,文件署名:姓名-科室-项目类别。

3)有意申报中央在川高校院所“聚源兴川”项目(医院推荐名额未定,待学校确认)的申请人,填写申请书电子版(申报系统导出)、意向申报表(附件8)发送至计划科邮箱:hxyyjhk@wchscu.cn ,参与院内遴选,文件署名:姓名-科室-项目类别。

4)指南中有关在川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天府实验室和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可独立推荐的项目,科技部将直接联系相关实验室负责人,确认推荐名单。

特别说明:以上项目遴选所需电子版材料请务必于:8月25日(下周五)18:00前递交,逾期不再受理。

5)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院内遴选与推荐方案如下(已更新):

a. 全院限额推荐面上项目67项、重点项目3项。

b. 请拟申报人在省科技厅系统(http://202.61.89.120/manager/choose)完成申报书填写,导出完整的申报书电子版与意向申报表(附件8)一并于8月25日(下周五)上午8:00前发送至邮箱:942611632@qq.com(邮件请命名为:姓名+重点/面上项目)参加院内遴选,未按要求提交申报书者(包括:申请书不完整、申请方向与指南不一致、逾期发送等)均不予受理。

c. 遴选与推荐方式:组织通讯评审后,根据专家函评建议择优推荐。

d. 特别提醒:原拟申报省科技厅重点研发计划(社发领域、高新领域)面上项目的申请者,无需选择该类项目申请,请耐心等待并关注后续发布的指南。

e. 在川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天府实验室和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的相关人员请参加实验室遴选推荐即可,无需参加院内遴选。

13.重点关注领域

以下类别均无限额要求,请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请:

1)2024年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大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请全院符合学位和年龄要求的人员均积极申报)

2)2024年四川省重点研发计划(所有类别);

3)2024年四川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4)2024年四川省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和人才计划:科普专项。

由于本次指南未包含往年重点研发计划(高新领域、社会发展领域)的面上项目或重大项目、以及科技创新人才、苗子工程等类别(是否发布及发布时间仍待定),请拟申报老师关注后续通知。

二、专项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或后补助支持方式,具体支持方式见申报指南。

三、申报流程

2024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各申报书模板可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文档下载”中下载)。项目申报单位为“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推荐单位为“四川大学”。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单位管理员、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申请人凭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账号/密码找回方式:http://202.61.89.120/html/cjwt/301.html),新账号注册需1-3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无须电话提醒!

我院申请人请务必选择“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作为承担单位。省科技厅已完成我院所有教职工账号单位变更事宜,如登录系统填写项目导出申报书封面,发现申报单位仍未变更至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请通过“四川省科技厅系统-个人中心-账号维护-单位变更”申请。

★注意:手机号码也是实名认证的一部分,请使用项目负责人本人手机号码进行注册。

(二)申报书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指南有特殊说明的除外)。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页(只盖申报单位“四川大华西医院”公章,推荐单位“四川大学”可不盖章;如有合作单位需同时加盖合作单位公章)扫描后在线上传。(医院盖章流程见附件6)

盖章页请务必提前办理!

(三)申报书修改。

在推荐单位规定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并进行内容修改

(四)伦理及人类遗传办理要求

       1)本次省科技厅项目申报涉及伦理的项目,无需在系统上传伦理审查附件,待立项后申请办理。

      (2)请申请人自查,如研究项目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签订《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承诺书》(附件7或申报系统自行下载),并由申请人自行签字后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四、申报时限及要求

申报周期为:2023年8月16日-2023年9月5日17时(含上级单位退改时间,以医院通知为准)。

盖章页办理截止时间:2023年8月31日17时前投递至水塔楼1045。

最终截止时间:2023年9月5日17时前(含校级审核退改时间,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

五、材料报送

省科技厅项目申报实行“无纸化申报”,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

六、特别申明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项目申报事宜,申报单位必须自主填报项目申报书。凡是购买或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报资格或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知情者可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举报,举报电话:028-86669837。

七、联系方式

(一)申报流程咨询

医院科技部计划科(水塔楼1045/1046室):李江涛、苏伟028-85423484、邓欣雨028-85422115,张锦源028-85422067(首选微家留言)

学校科研院基金科(望江校区行政楼339室):田晟辰028-85403107、张滟 028-85468389(国合项目)

四川省科技厅资管处:杨欣028-86715358,屈智028-86671416,郑博028-86726725,程小娟028-86726087

(二)技术支持热线

张波028-85249950,陈丽桦028-65238305,黄骥028-65238321,彭杰028-65238378(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三)申报指南咨询

(申报指南咨询电话见相应指南)

 

附件:1.2024年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2.2024年四川省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指南

      3.2024年四川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申报指南

      4.2024年四川省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和人才计划申报指南

5.【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纵向项目联合申报协议审批表+联合申报协议模板

6.联合申报相关注意事项及医院盖章流程

7.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承诺书

8.意向申报表

9.自筹经费说明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科技部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