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部(处)、科(室):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对5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吊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4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责令停止承接新的专利代理业务6至12个月的行政处罚。具体名单如下:
成都正华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上海精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北京盛凡智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广东有知猫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北京艾皮专利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化育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深圳至诚化育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深圳紫晴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涉及以上专利代理机构,且专利在申请、公开、答复审通阶段的发明人,尽快带变更后的《专利代理委托书》到成果转化部办理代理机构变更手续(联系电话:85423484,水塔楼1047办公室)。
鉴于近两年我院专利申请超过1000项/年,为最大程度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请老师们尽可能在我院推荐的专利代理机构委托申请。
成果转化部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