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团总支、团支部:
2018年以来, 在院党委和成都市团市委、四川大学校团委的领导下,我院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广大团员青年牢牢把握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前进方向,紧紧围绕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以落实“三会两制一课”、“红马甲”志愿服务活动、“华西青年文化空间”系列活动、“华西青年科学家俱乐部”系列活动、“华西青年周末俱乐部” 系列活动、“青年文明号”创建、“晚霞关爱”活动等项目工作为抓手,在青年思想教育引导、服务医院发展大局、服务青年成长成才、夯实基层团建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更多团员青年发挥先进模范带头作用,院团委决定,在五四运动100周年来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我院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团的十八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清朗网络空间构建。
3.模范作用突出。业务能力过硬,(学生团员)学习成绩优秀,在本职岗位上表现突出,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遵规守纪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按要求缴纳团费。
5.已在“智慧团建”系统注册并完整录入。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团的十八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直接联系青年成效突出,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工作能力过硬。热爱团的工作,认真执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
4.工作作风优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行业作风要求和医院相关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5.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清朗网络空间构建。
6.已在“智慧团建”系统注册并完整录入。
7.截至2018年12月31日,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一年。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团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支部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 “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切实履行团的职责,围绕思想引领、服务中心、服务青年、组织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团支部组织工作有活力。
3.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大影响。发挥基层团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服务意识强、服务职能高,在落实医院重点工作和开展品牌活动上成效明显。
4.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班子政治好、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5.团员青年反响好。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具有较好影响。
6.所属团组织均已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二、表彰名额
在学(医)院基层团组织中表彰优秀共青团员55名,其中教工团员15名,学生团员40名;表彰优秀共青团干部30名,其中教工团干15名,学生团干15名;表彰五四红旗团支部17个,其中教工团支部11个、学生团支部6个。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1。
三、申报要求
为充分调动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采取各总支片区评选申报和院团委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选。
1. 各团总支(学生分团委)、支部要对评选工作高度重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
2. 各团总支(学生分团委)、支部要认真履行团内民主程序,将组织评议和群众点评结合起来,评议过程要广泛征求基层组织成员和服务对象意见,对拟申报个人和集体进行全面的了解和考察,征求人选所在科室/部门党支部的意见。
3. 各团总支要严格把握申报标准,对拟推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前要在推荐人选所在总支(学生分团委)片区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院团委考核后,将各片区团总支(学生分团委)评选出的优秀集体和个人统一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方可进行表彰。
4. 各团总支(学生分团委)要对拟申报的团组织和个人进行指导,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撰写申报事迹材料,申报表中所有项目不能空白,必须准确填写。各团总支(学生分团委)在上报材料之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查,所有申报单位和个人必须符合申报条件。4月15日之前各团支部将相关申报表报所在团总支(学生分团委); 4月22日前,各团总支(学生分团委)完成评审并在所在片区进行不低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团总支(学生分团委)将拟推报先进集体及个人申报表、申报名单汇总表、公示无异议证明材料原件,经所在片区党总支审核通过报院团委(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用普通A4纸双面黑白打印,不得过度包装。
联 系 人:廖浩君 刘榴
联系电话:028-85422014
电子邮件:hx_gqt@163.com
共青团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华西医院委员会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