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部(处)、科(室),各系、教研室: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3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放假时间
1. 清明节:4月5日(星期五)放假,与周末连休。4月5日(星期五)为清明节法定节假日,门诊停诊1天,急诊照常运行。
2. 劳动节:5月1日(星期三)至4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4天。其中,5月1日(星期三)为劳动节法定节假日,门诊停诊1天,急诊照常运行。4月28日(星期日)按照5月2日(星期四)、5月5日(星期日)按照5月3日(星期五)的安排正常行课、上班。
3. 端午节:6月7日(星期五)放假,与周末连休。6月7日(星期五)为端午节法定节假日,门诊停诊1天,急诊照常运行。
二、有关事项
1. 请各部(处)、科(室)、后勤班(组)根据医院工作的要求安排好职工的轮休。各部门、科室负责人要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工作安排,落实好节假日期间值班、物资供应工作,并将节假日期间的值班表于4月3日前报院办(值班表附后,请用A4纸打印)。
2. 急诊在节假日期间不停诊。各临床、医技科室在节假日期间应增设急诊加强班。医院总值班在节假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
3. 各部(处)、科(室),各系、教研室要注意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水、电、气(汽)、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和贵重精密仪器的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突发事件”四防措施,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4. 教学工作按学校相关规定安排。(1)4月5日、5月1日、6月7日为法定节假日,原则上停课不补。如需调课,由课程负责人提前与学生协商或按《华西临床医学院本科课程调课管理办法(试行)》建议调整方案执行,完善调课手续(不计调课率),并将调课安排通知到任课教师和对应学生,届时学院将加强查课和学生考勤。(2)放假期间的本科实习生(含留学生)轮转按计划进行。各相关科室提前做好出科考核、入科教育、值班和考勤管理等工作的计划安排和任务落实;实习生应按科室要求工作、值班或轮休。(3)学生工作部门要加强对节假日期间未离校回家的学生管理,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配合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搞好假期中的宿舍安全保卫工作。
5. 节假日期间外出的教职工、学生应特别注意旅途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 节假日期间各部(处)、科(室)负责人、医疗组长、医疗抢险队、涉外医疗应急队人员必须保持通讯通畅,违者将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