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教学单位:
为及时表彰在本科教学管理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的教学管理人员以及教学督导人员,学校将开展2018年度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督导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评选范围
1、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从事本科教学管理工作的院领导、系(教研室)负责人、教学秘书、教务人员。
2、教学督导工作先进个人:学院本科教学督导专家。
(二)评选名额
根据学校通知,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和教学督导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别为学院教学管理、教学督导总人数的10%,按此计算临床医学院可推荐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12人(含附二院)、教学督导工作先进个人2人。
二、评选条件
(一)教学管理先进个人条件:
1、从事本科教学管理工作五年及以上,做出重大贡献者可适当放宽年限限制;
2、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并严格执行学校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3、热爱教学管理工作,责任心强,乐于奉献,积极承担并圆满完成本科教学管理任务,工作业绩突出,师生满意度高;
4、教学管理理念先进,自觉按照一流大学的管理要求,积极参与教学管理研究及教学改革,将规范的、高效的教学管理手段和方法用于本职工作,工作中有计划、有创新、有实效,收集并反馈教学信息,主动协调解决教学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5、本年度内无教学管理事故。
(二)教学督导先进个人条件:
1、从事本科教学督导工作五年及以上,做出重大贡献者可适当放宽年限限制;
2、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管理能力,熟悉校情,关爱师生,能深入教学一线了解情况,实事求是、敢说真话;
3、积极参与教学各环节督导工作,协助学院参与青年教师培养。关注教育教学改革,在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评选方式
自荐、教工或学生联名推荐、科室或部门推荐、组织推荐
四、评选流程
1、自荐、教工或学生联名推荐:自荐/推荐者填写《2018年度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督导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本人或推荐人(不少于2人)签名后纸质版提交教务部质控办公室(八教224办公室),电子版推荐表发453760375@qq.com
2、科室或部门推荐:科室按评选要求完成《推荐表》,科室管理小组(不少于2人)签字后提交教务部(纸质版、电子版提交方式同上)
3、推荐流程:自荐、联名推荐、科室或部门推荐(推荐截至时间为12月18日周二18:00)——教学口进行资格审查、推荐排序——院评优小组评审(12月19日周三)——公示上报(12月20日周四)
联系人:蒋金 咨询电话:85422854
党委办公室 教务部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