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按学校工作安排,以及学校制定的研究生导师增列条件规定,进一步落实新聘导师“七导”职责,现将2018年研究生导师增列工作中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列条件要求
按《关于印发<四川大学增列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大研〔2016〕108号)、《关于印发<四川大学增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大研〔2016〕107号)文件中对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增列条件的要求,开展2018年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增列工作。各科室党组织要把思想政治素质和教书育人责任作为推荐和遴选导师的重要条件,落实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推荐及遴选的导师人选要具备切实履行“七导”职责的素质和意识。(相关文件将发到科室秘书处)
按学校研究生导师增列条件要求,本次申报者的年龄要求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科研学术成果要求的时间范围(近五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按照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重申的要求,校学位办将严格根据实施办法的要求,对申报者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凡不符合条件要求者,将直接退回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再进入下一评审程序。
理、工、医科增列条件要求中的期刊分级按《四川大学SCI期刊分级方案(2015年版本)》执行。
二、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2018年12月3日—2018年12月13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递交材料到研究生部(第八教学楼209办公室)
三、申报博士生导师资格需提供材料的要求
1、简况表一式四份(打印),单独装订。简况表电子版见附件
2、附件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每份按要求装订成册(详见3、4条),附件材料封面见附件。
3、按以下顺序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学位证书;职称证明;正式发表的文章;专著;科研经费证明;省部级以上获奖证明;获得的专利证明(本人为第一发明人);指导研究生情况证明等。
4、文章和著作提供支撑材料的具体要求:①仅提供申请人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的文章, 在“申请人姓名”、 “文章中表明其为通讯作者的说明” 处用红笔作下划线标记,严格按照简况表中“申请增列博士生指导教师发表论文清单”顺序装订; ②4篇代表作需提供杂志封面、目录和文章全文,其余非代表作仅提供杂志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SCI、SSCI、A&HCI若无封面和目录者可只提供文章首页;③专著需含封面、版权页、目录、表明本人参与写作章节等信息。
四、简况表Word电子版、附件材料PDF电子版(全部附件材料按顺序制作成一个文件,文件命名方式为:姓名_申报序列_申报专业),以上两个文件发邮箱:13364201@qq.com
五、申报硕士生导师资格需提供材料的要求
1、简况表一式2份(打印)。简况表电子版见附件
2、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按要求装订成册(详见第3、4条),附件证明材料封面见附件。
3、证明材料按以下顺序提供复印件:学位证书;职称证明;正式发表的文章;专著;科研经费证明;省部级以上获奖证明;获得的专利证明(本人为第一发明人)。
4、文章和著作提供支撑材料的具体要求:①仅提供申请人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的文章, 在“申请人姓名”、 “文章中表明其为通讯作者的说明” 处用红笔作下划线标记,严格按照简况表中“本人近五年来主要科研成果”顺序装订; ②4篇代表作需提供杂志封面、目录和文章全文,其余非代表作仅提供杂志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SCI、SSCI、A&HCI若无封面和目录者可只提供文章首页;③专著需含封面、版权页、目录、表明本人参与写作章节等信息。
5、简况表Word电子版发邮箱:13364201@qq.com。
六、不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部陈念,联系电话:85423833、18980601899
研究生部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