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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院开展消防演练的通知 2018.11.01

全院各临床科(部、处)、医技科室:

按照消防法规的第七章四十条规定,各重点单位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按我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各科(部、处)室、医技、实验室等科室需自行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并于20181231日完成,演练时注意如下事宜:

一、演练要求

1各科(部)室、医技科室全体人员必须参加本科室组织的消防演练。正副主任及书记(部、处长)、护士长、医疗及护理组长必须严格分工并相互配合,组织全科教职员工安全有序的进行演练。

2、演练中,不喧哗、不吵闹、不开玩笑;听从命令,服从指挥;不拥挤、不推搡;不收拾物品;团结互助,发现有人摔倒,应将其扶起,避免踩踏事件发生;无论在走廊上还是在楼梯上,要始终遵循“靠右行”的规则,人流的左侧要始终留出可供1人自由通行的空间。

3、所有参加演练人员需进行签到,同时现场安排专人拍照。

二、演习完毕后,科室需完成的工作

1、对演练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由安全责任人在总结上签字(请下载附件《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消防演练报告》),交纸质版消防演练报告医院安保部治安消防科备案。

2、将演练总结的电子版及照片发到邮箱:13981782025@126.com,便于将演练情况上传到公安部消防局的“户籍化”管理网站内。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消防演练报告书.doc

                                                                            安全保卫部

 2018111

作者:安全保卫部 编辑:史杰蔚 刘欢 来源:安全保卫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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