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部(处):
接四川大学人事处转《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遴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遴选条件
申报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 近6学年(2012-2018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3. 非现任校级领导。
4. 非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和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入选者。
二、申报遴选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自愿向医院提出申请,医院推荐人选至学校,经遴选并公示后向上级教育部门推荐。我院仅有1个推荐名额。
三、申报材料
请申报人填写推荐人信息简表(见附件),并于8月21日18:00前将推荐人信息简表发送至人力资源部,邮箱153444277@qq.com。
医院联系人 田安宁 85422576
川大联系人 沈老师15928921825
附件:
四川大学2018年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候选人信息简表
人力资源部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