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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江苏省第十一批科技镇长团成员的通知 2018.05.22

根据《关于商请推荐江苏省第十一批科技镇长团团员、团长人选的函》和《江苏省科技镇长团管理办法(试行)》,经学校研究同意,拟开展推荐江苏省第十一批科技镇长团成员选派工作,人员条件、岗位需求、选派程序等具体要求如下:

一、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备: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科技镇长团成员人选同时应具备: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管理部门正科级以上干部。

科技镇长团团长人选同时应具备:一般为副处职以上干部,同时具有研究生学历及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岗位安排

科技镇长团团长和团员不占当地编制和领导职数。团长一般任县(市、区)政府副县(市、区)长,任职时间为2年;团员为中共党员的担任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党(工)委副书记,非中共党员的担任副镇长(副主任),任职时间为1年;如因工作需要,在征得接收单位和本人同意、派出单位支持的情况下,可以延长任职时间。

具体岗位需求表见附件;也可登录江苏科技镇长团网站(http://kjzzt.jsrcgz.gov.cn),在“科技镇长团选派申报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延任第十一批的团长和团员不需要网上填报)。

三、选派程序

1. 各单位推荐人选。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可填写《江苏省第十一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团长)推荐表》,其中,“现实表现”一栏需由我院填写,并由我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派出单位党委意见”由学校党委填写。推荐人选的推荐表纸质版请于5月24日前报院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至邮箱:hxyyzzb@163.com

2. 根据“按需选派、双向选择”原则确定推荐人选。校党委组织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审核确定推荐人选,经学校同意后,将相关材料报江苏省委组织部。

四、相关待遇

挂职期间在学校原派出单位的职务和待遇予以保留。江苏省接收单位为挂职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放一定的补贴,包括生活补贴、通讯补贴和交通补贴等,具体标准以挂职单位为准。挂职人员原则上要求集中住宿。休假、探亲按照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管理

科技镇长团成员由学校派出单位和江苏省接收单位共同管理,以接收单位管理为主。党员组织关系应按要求转入挂职单位,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保留在学校派出单位。挂职期间的考核,按照《江苏省科技镇长团管理办法(试行)》(苏组通[2016]19号)执行。

报名联系人:院党委组织部  白雪 李锴科

联系电话:  85422249 85422083

联系地点: 华西医院组织部水塔楼2049室

附件:

1.《关于商请推荐江苏省第十一批科技镇长团团员、团长人选的函》(苏人才办[2018]11号).docx

2.《江苏省科技镇长团管理办法(试行)》(苏组通[2016]19号)


3. 报名推荐表.docx


                           院党委组织部

2018年5月22日

 

作者:组织部 编辑:刘欢 来源: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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