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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供应商药械“阳光推介”工作的通知 2018.05.22

全院各科室:

近几年,药械供应商行贿或给予医生药械“回扣”等医药行业腐败案件频发,供应商行为管理已刻不容缓。我院虽与药械供应商签署了《廉洁协议》,并曾对违反规定的供应商给予了暂停药物使用、取消新药遴选资格等处罚,但目前仍有供应商的代表在门诊、病房等工作区域随意活动,不仅扰乱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也存在很大的廉洁隐患,严重影响医院在患者心目中的形象。然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与药械知识、技术发展息息相关,为保证医务人员及时获悉药械的前沿进展,同时进一步从源头上遏制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规范药械供应商及其业务人员的营销行为,保持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维护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我院于20179月在外科片区各科室试点开展了供应商“药械阳光推介”工作,并已取得一定成效。

结合工作实际,医院特制定《关于印发<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供应商“药械阳光推介”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医纪〔2018〕5号),该文件已上传至医院OA系统,请各科室及时下载并认真组织实施。各科室每年须在科室内宣讲“阳光推介”工作方案及执行情况至少一次,并做好登记。宣讲情况及登记情况将纳入科室党建考核。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2018年5月21日


作者: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编辑:刘欢 来源: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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