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按学校工作安排,以及学校制定的研究生导师增列条件规定,现将2017年研究生导师增列工作中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列条件要求
按《关于印发<四川大学增列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大研〔2016〕108号)、《关于印发<四川大学增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大研〔2016〕107号)文件中对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增列条件的要求,开展2017年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增列工作。(相关文件将发到科室秘书处)
按学校研究生导师增列条件要求,本次申报者的年龄要求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科研学术成果要求的时间范围(近五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按照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重申的要求,校学位办将严格根据实施办法的要求,对申报者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凡不符合条件要求者,将直接退回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再进入下一评审程序。
理、工、医科增列条件要求中的期刊分级按《四川大学SCI期刊分级方案(2015年版本)》执行。
二、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2017年12月11日—2017年12月15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递交材料到研究生部(第八教学楼209办公室)
三、申报博士生导师资格需提供材料的要求
1、 简况表一式四份(打印),单独装订。简况表电子版见附件
2、 附件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每份按要求装订成册(详见3、4条),每册封面上注明:申请四川大学博士生导师申报材料、申报学科名称、申请人姓名、申请人所在院系名称、申报序列。
3、 按以下顺序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学位证书;职称证明;正式发表的文章;专著;科研经费证明;省部级以上获奖证明;获得的专利证明(本人为第一发明人);指导研究生情况证明等。
4、 文章和著作提供支撑材料的具体要求:①仅提供申请人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的文章, 在“申请人姓名”、 “文章中表明其为通讯作者的说明” 处用红笔作下划线标记,严格按照《申请增列博士生指导教师发表论文清单》顺序装订; ②4篇代表作需提供杂志封面、目录和文章全文,其余非代表作仅提供杂志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SCI、SSCI、A&HCI若无封面和目录者可只提供文章首页;③专著需含封面、版权页、目录、表明本人参与写作章节等信息。
5、 简况表电子版发邮箱:13364201@qq.com。
四、申报硕士生导师资格需提供材料的要求
6、 简况表一式2份(打印)。简况表电子版见附件
7、 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按要求装订成册(详见第3、4条),封面上注明:申请四川大学硕士生导师申报材料、申报学科名称、申请人姓名、申请人所在院系名称。
8、 证明材料按以下顺序提供复印件:学位证书;职称证明;正式发表的文章;专著;科研经费证明;省部级以上获奖证明;获得的专利证明(本人为第一发明人)。
9、 文章和著作提供支撑材料的具体要求:①仅提供申请人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的文章, 在“申请人姓名”、 “文章中表明其为通讯作者的说明” 处用红笔作下划线标记,严格按照《申请增列博士生指导教师发表论文清单》顺序装订; ②4篇代表作需提供杂志封面、目录和文章全文,其余非代表作仅提供杂志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SCI、SSCI、A&HCI若无封面和目录者可只提供文章首页;③专著需含封面、版权页、目录、表明本人参与写作章节等信息。
10、 简况表电子版发邮箱:13364201@qq.com。
五、不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部陈念,联系电话:85423833、18980601899
研究生部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