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部、处、临床科室:
按《成都市医保服务医师基础信息库建设管理规范(试行)》通知的要求,为成都市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执业医师需经过申请、审核进入医保服务医师库并纳入协议管理。现将通知告知如下:
1. 条件:已取得《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书》或《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在我院具备独立处方权;
2. 范围:符合条件的门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师、进修医师及研究生;
3. 填报内容:《医保服务医师申请表》、《医保服务医师服务承诺书》及《委托书》,由各部门组织填报;
4. 填报流程:本次申报采用分口管理,分部门进行填报,本院医生和进修生由医教部组织填报,规培生由毕业后培训部组织填报,研究生由研究生部组织填报。
5. 时间要求:以上职能部门于11月7日之前将电子档花名册交由医保办汇总。《申请表》《承诺书》《委托书》于11月30号之前交相应职能部门。
请全院部、处、临床科室高度重视本次申报,若不申请成为医保医师或填报过程中信息不准确,成都市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将不能报销。
联系方式: 医保办-冯海欢18980606356
医教部-胡晓华 85423096(本院医生)
徐聃85422738(进修生)
毕业后培训部-樊宁纳 85422886
研究生部-孙宁 85422058
医保办公室、医教部、人力资源部、
门诊部、研究生部、毕业后培训部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