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有关科(室)、部(处):
接四川大学人事处通知,我院将开展协助推荐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相关工作,现将我院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背景
“专家评审”是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重要环节,是选派质量的重要保障,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具体体现,为进一步做好国家留学项目评审专家工作,请各学院推荐评审专家。
二、推荐要求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高尚、为人公正、工作严谨、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熟悉并支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愿意并能真正参与评审工作。
2、应具备较强的学术素养,为所在学科专业领域的知名学者或专家,熟悉国内外本学科专业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及俄相关高校、科研单位研究情况,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从事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教学、科研者优先推荐,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俄语语言文学、艺术学、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4、具有12个月(含)以上连续在俄罗斯留学(研修)经历,在俄罗斯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丰富国际学术交流经验者优先推荐。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回国人员优先推荐。
5、近三年曾参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评审工作以及担任一定行政、管理工作职务者优先推荐。
6、具有较高俄语水平,能评阅俄文申请材料。能用俄语面试者优先推荐。
7、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基本的互联网知识。
三、推荐办法
采取个人申报、科室推荐、单位审议的原则。请有意申报者填写推荐专家名册(附件1),科室负责人签字后请于2017年10月16日前交至医院人力资源部人才办公室(行政楼2019室),并将电子版发至794247615@qq.com。
联系人 人力资源部人才办公室 陈蓓蓓 85422576
人力资源部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