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部(处)、科(室):
接学校医管处通知,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启动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及“白求恩奖章”获得者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型及条件
(一)评选类型: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院内推荐名额1)、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院内推荐名额1)、“白求恩奖章”获得者(院内推荐名额1)
(二)评选条件:具体参见四川省卫生和计生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评选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及“白求恩奖章”获得者的预通知》(附件1)
二、推荐流程
(一)推荐形式
1、员工自荐/他人推荐
2、科室/部门推荐
3、组织推荐
(二)推荐流程
1、先进集体:填写“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初审推荐表”(附件2),将电子版、纸质版报医院党委办公室。
2、先进个人:
(1)自荐/他人推荐:填写“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及“白求恩奖章”获得者初审推荐表”(附件3),将电子版、纸质版报医院党委办公室。
(2)科室/部门推荐:提交①管理小组签字的推荐报告(包括遴选条件、推荐流程、推荐排序意见等)、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初审推荐表(附件3)、初审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4)。
3、党办汇总自荐/推荐材料,提交分口作否决性资格审查,评优小组审核推荐,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材料要求
(一)上述材料纸质版用A4纸打印,一式五份,附电子档,电子版请发党办邮箱 hxdwb@163.com。
(二)纸质版、电子版材料于6月23日(周五)12:00前交医院党委办公室(行政楼2033办公室),联系人:曾利辉,咨询电话:18980602183。
附件1:关于评选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及“白求恩奖章”获得者的预通知.doc
附件3: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及“白求恩奖章”获得者初审推荐表.doc
党委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