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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三批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2017.03.10


补充通知(2017年3月29日)

 

各科(室)、部(处):

现就我院进行的第二阶段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网上填报

申报人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www.sc.hrss.gov.cn/),点击左上角申报管理平台,根据分配的账号和密码(建议各位申报人得到账号后立即修改密码)上网填写,上传附件,提交下一步。

二、准备纸制版申报材料(A4纸型),包括:

  1、 推荐表一式两份。

请统一使用网上导出的推荐表版本。具体操作流程:申报人网上填写推荐表并上传附件,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由医院人力资源部人才办公室填写“所属单位推荐意见”,待该栏填写完成后(可导出查看是否完成)再由申报人打印出来装订、装袋,交由医院统一签字盖章;

  2、相关证明文件及附件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原则上与网上上传的材料保持一致,如有重要材料可适当增加。

  3、个人2000字业绩综合材料一份,交由医院签字盖章(模板见附件5);

三、 申报材料装袋要求:

  1、 推荐表附件材料业绩综合材料分开装订;同时将业绩综合材料”电子版发邮箱:153444277@qq.com 

   2、用标准档案袋包装,封面贴上“档案袋封面”(见附件6),注明推荐人姓名、专业技术职务(称)、工作单位(四川大学)、推荐类别(省突贡)、推荐学科、专业领域、推荐单位(四川大学)。

四、申报人请于2017年4月21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同时完成纸质版申报材料的装订和装袋,并提交医院人力资源部人才办公室(行政楼2015),由人才办统一签字盖章后报送学校人事处。

 

联系方式:

医院人资部人才办:田安宁 卢军  电话:028-85423326

学校人事处:李妮 王娟 电话:028-85405390  


 

                                                          人力资源部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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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部(处):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十三批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15号),及学校人事处通知精神(详见http://rsc.scu.edu.cn/rsc/news.html?newsId=942),我院拟开展第十三批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以下简称省优秀专家)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省优秀专家选拔工作,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各种隶属关系的企事业单位中进行。

    省优秀专家的选拔对象是在我省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各行业中作出了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及其他优秀人才。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管理期内的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省优秀专家推荐选拔对象。

省优秀专家管理期满后(1-11批入选者)仍符合条件的,可再次推荐。12批入选者目前仍在管理期内,本次不能申报。

 

二、选拔数量和条件

第十三批省优秀专家选拔,全省总名额330名左右,其中: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40名左右,县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才50名左右。为保证省优专家质量,推荐人选条件如下: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事业作贡献。

(二)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称号。具有特殊才能并作出特殊贡献的人员可不受此限制。选拔省优秀专家应以中青年为主。

(三)在近5年取得下列成绩之一者: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有创造性成果,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对推动学科、专业发展有重要作用者。

    2.在技术研发方面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主持解决国家和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重大技术引进项目中的关键性难题,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者。

    3.在开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工作中成绩突出,对提高本专业技术水平作出了重要贡献,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者。

    4.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取得创造性成果,具有重大学术价值,或在国家、省科技进步、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决策和实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者。

    5.从事教育、卫生、文化、体育、艺术及其它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卓著,在省内外同行中有较高声誉者。

    6.所领导管理的单位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的管理水平,有一套已被推广采用、具有较高价值的现代管理思想理论和经验措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者。

    7.在生产和服务领域业务精湛,推动了生产发展或提供了优质服务,带动培养了大批技能人才和优秀人才者。

8.长期在老、少、边、贫地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对促进当地经济建设,科技、文教、卫生事业进步和社会发展作出显著成绩,在省内同行中有较大影响者。

 

三、选拔程序

省优秀专家的选拔工作,采取单位推荐与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推荐方式,按照自下而上的方法进行。按照学校要求,我校的群众推荐、个人自荐两种推荐方式均转为单位推荐。

(一)单位推荐的人选,应在广泛征求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才或同行专家、学术团体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在确定推荐人选前应将拟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及业绩、成果、贡献等在单位内进行公示。单位按隶属关系报所在市(州)、省直部门或中央在川单位主管(代管)部门。

(二)各地的推荐人选由市(州)党委、政府审查,省直部门和中央在川单位主管(代管)部门的推荐人选由党组(委)审查。

(三)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端人才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省优秀专家候选人进行初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采取异地同行专家评价方式对初评通过人选进行终评。对评审通过人选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并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省委、省政府批准。

 

四、选拔要求

省优秀专家是各行各业、各个领域的精英人才,是我省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实现“两个跨越”的中坚力量。选拔省优秀专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全国人才工作座谈会、全省人才工作会精神,落实《四川省“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和《四川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科(室)、部(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省优秀专家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一)严格条件。

各科(室)、部(处)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推荐人选,本着对个人、对组织、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客观评价推荐人选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绩贡献等情况,并认真审查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准确性,切实将那些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专业技术和高技能岗位上取得了突出业绩,做出了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选拔上来。

(二)突出重点。

要紧紧围绕推进我省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和脱贫攻坚需要,重点推荐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油气化工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和公共管理、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农产品加工营销、金融、外贸、文化艺术、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社会工作等领域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人才,在落实“一带一路”、“互联网+”及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发展振兴规划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高技能人才是我省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的高技能人才,对于稳步提升我省产业工人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我省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四川具有重要意义。

 

五、校内选拔流程

1.各科(室)、部(处)根据通知要求推荐省优秀专家候选人,报医院人力资源部人才办公室汇总;

    2.医院组织专家委员会,听取同行专家意见;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候选人情况;

3.医院将推荐人选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名单、结果、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意见按学校要求于2017年3月24日报送学校人事处;

5.学校人事处确认推荐人选名单后,将为候选人在“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管理信息平台”上分配帐号密码,如需推荐人选的其他个人信息,将另行通知;

6.候选人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同时根据通知要求准备相关纸质版材料,并按要求装订后交医院人力资源部人才办公室,由人才办公室统一上交学校人事处。

 

六、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一)2017322日前

各科(室)、部(处)将推荐人选的《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二份;《第十三批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交人力资源部人才办公室(医院行政楼2015室)。推荐表和一览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3444277@qq.com。

请推荐人选填写《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表》时,认真阅读用表须知及该表的“填表说明”(附件3,以及“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学科、专业目录”(附件4),主要突出贡献事迹一栏要写实;获奖和获专利情况一栏只填写与证书一致的项目名称,无个人证书的不填,获得的其他荣誉称号不填。为了方便推荐人选填写及节省时间,部分有共性的栏目,已由人才办公室预先填写。填好后,请推荐人选用A4纸打印。

各科(室)、部(处)将本部门的全部推荐人选汇总到同一张《一览表》上,签署科(室)、部(处)推荐意见,管理小组成员签字。科(室)、部(处)负责人代表管理小组在《推荐表》“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签署科(室)、部(处)推荐意见并签字,要签署材料是否属实,是否同意推荐的明确意见。报送时间逾期者,不予受理。

(二)2017年3月31日前

学校人事处为确认的推荐人选分配网上账号和密码,候选人开始网上填报。

(三)2017412日前

提交其他纸质材料(均为A4型纸,一式一份):

1.获奖证书(限国家和省部级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著作的目录(限省部级及以上刊物和出版社),有个人署名的封面以及体现学术技术水平或效益的证明材料一套。

2.以单位(医院)名义书写的综合推荐材料(2000字以内,A4纸打印)一份,内容包括个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主持或参加过哪些重大项目,是否获奖,成果是否转化、推广,产生哪些经济社会效益,以及发表论文、著作(限省、部级及以上刊物和出版社)等情况。(为方便推荐人选准备材料,简要模板将于2017年3月29日发布于本通知)。科(室)、部(处)负责人代表管理小组在“综合推荐材料”上签署科(室)、部(处)推荐意见并签字,要签署材料是否属实,是否同意推荐的明确意见。电子版发至邮箱:153444277@qq.com。

每位推荐人选的上述材料1装订在一起,材料2单独装订,并用标准档案袋(可派人到行政楼2015室领取档案袋)妥善包装,并下载档案封面(附件6)填写后,贴在档案袋上。

(四)2017425日前

完成网上个人信息填报。

 

七、其他

    因本次推荐工作流程及要求与往次相比,有一定变化,如有更进一步的通知,我们将及时在本通知中进行更新,敬请留意。

联系方式

医院人力资源部人才办公室:卢军 田安宁

电话:028-85423326    邮箱:153444277@qq.com

学校人事处:李妮 王娟 

电话:028-85405390    邮箱:talent@scu.edu.cn

 

 

附件1 第十三批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表.docx

附件2 第十三批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一览表.docx

附件3 填 表 说 明.docx

附件4 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学科、专业目录.docx

附件5 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业绩综合材料模板.doc

附件6 省突贡档案袋封面(更新).doc




 

 

 人力资源部

2017年3月10日


作者:人力资源部 编辑:刘欢 来源: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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