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有关科(室):
接学校人事处通知,根据《关于印发<四川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国际名校、名师访学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大人〔2011〕32号)文件精神,现开展四川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国际名校、名师访学 (第十三批)推选工作,请各科(室)通知到相关员工,在不影响科(室)日常工作的情况下做好报名推荐工作。
一、选拔范围、名额及期限
1、选拔范围:全院从事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一线在编在岗青年教师。
2、名额:全院推荐2名候选人到学校参加遴选。
3、资助期限:6-24个月。
二、基本条件和要求
1、热爱祖国,爱校爱院,身心健康,爱岗敬业,品行优秀,学术道德规范;
2、截止于2017年6月30日,文科45岁(不含45岁)以下,理工医科40岁(含40岁)以下,且申请时全职到院工作时间在1年及以上;
3、具有博士学位,科研及教学水平较高,学术发展潜力大,在本学科方向的同龄人中处于领先地位;
4、原则上应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科基金及以上的纵向科研项目;
5、拟访学学校全球排名50名以内、或拟访学学科全球排名30名以内、或访学的导师为国际著名科学家(参照上交大世界大学排名http://www.shanghairanking.cn);
6、具备熟练的英语沟通交流能力及英语水平证明,2015年起,美国对J-1签证申请者提出了外语及医疗保险的新要求,具体详见:http://www.csc.edu.cn/news/xinwen/230;
7、申请人须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邀请函时间请严格按照学校访学资格规定出发时间为准。
三、访学任务要求
1、追踪国际学术前沿研究方向、研究动态,力争在本学科国际重要刊物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2、访学结束回校后开设1门全英文授课课程。
3、积极促进访学学校与我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领域的合作,积极引进本领域新近毕业博士生及优秀人才到我校工作。
4、禁止出现访问学者在外“游学”、“只访不学”、“携配偶和子女一同游学”、无故缺课、迟到早退或其它违纪行为等现象,一经查实,按考核不合格处理。
5、回校后面向全校进行汇报交流,介绍国际学科领域前沿动态等。
6、回校后填写《四川大学国家公派出国访问学者访学考核表》(附件5),学院须对访学教师的访学任务完成情况认真进行考评。
四、选拔程序
个人申请、科室根据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及人才梯队建设规划提出推荐、医院审核初选、学校选拔。
五、出访安排与保障
1、候选人获学校批准公示后,访学资格保留6个月,入选教师须在规定期限内按时派出,若因个人原因未能出访,将自动取消访学资格;
2、各科室应根据学科建设发展规划与人才梯队建设规划选拔人员,并积极帮助获选人与国际知名医学院校和科学大师进一步联系,保证学习计划的落实;
3、学校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标准进行资助,一般为8-15万元人民币一年,用于访学教师在国外的生活等费用;
4、入选教师应按学校相关要求及时办理和完善出国访学手续,并到学校人事处签订《四川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国际名校、名师访学计划”协议书》;
5、访学学校、访学时间等以学校评审结果为准,公示后不再更改。
六、报名时间安排及材料准备
我院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3月6日。每一位报名的青年教师需填写《推荐审批表》一份(附件1)、《同行专家推荐表》两份,即两位同行专家推荐(附件2)、《依托项目在研证明》一份(附件3),另请附上外语水平证明、邀请信、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代表性论文首页等材料复印件各一份。以上材料请按上述顺序装订成整套申请材料。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医院人力资源部人才办公室(医院行政楼2019室)。每位申请人还需填写《名师、名校访学一览表》(附件4)并将电子版发至794247615@qq.com。
申请人员个人科研业绩请确保2017年3月6日前已在我院科研管理系统及时更新,以备医院核查。
联系人:
医院人力资源部人才办公室 陈蓓蓓 85422576
学校人事处青年教师工作办公室 龙老师 85403799
附件1:推荐审批表
附件2:同行专家推荐表
附件3:依托项目在研证明
附件4:名师、名校访学一览表
附件5:四川大学国家公派出国访问学者访学考核表
人力资源部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