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科室、部门:
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已经启动,请在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www.nosta.gov.cn/web/detail1.aspx?menuID=25&contentID=1263 )的通知公告栏查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6〕41号)的相关要求。
四川省将遴选推荐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请近年来获得过四川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有意向申报2017年度国家科技奖励的项目组,于11月25日前填报三份推荐书初稿,交至医院学科建设部计划成果科,由医院统一报学校后送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经遴选确定后,省奖励办将通知按国家科技奖励办的要求正式申报。
为了做好国家奖推荐工作,提高推荐项目的质量,现将有关推荐条件说明如下:
1.存在成果权属、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项目,不得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
2.自然科学奖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4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项目应于2014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者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国家科技奖。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
5.2015、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项目完成人(创新团队除外)。
联系地址:医院水塔楼1046
联 系 人:曹玥、王峥
联系电话:85422115
电子邮箱:caoyue813@163.com
附件: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
学科建设部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