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科(室):
接上级通知,根据《四川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管理办法》、《四川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管理办法》(川卫办发〔2013〕441号)规定(附件1),开展第十二批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业
按照《四川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管理办法》、《四川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管理办法》要求,结合管理期内委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学科组成以及各专业名额空缺情况,第十二批委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专业》(附件2)进行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省卫生计生委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条件。
1.我院在职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4.年龄一般男不超过55周岁(196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女不超过50周岁(1966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业务工作;
5.为有利于人才梯队建设,已被评为院士、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再申报省卫生计生委学术技术带头人。
(二)省卫生计生委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条件。
1.我院在职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业务工作。
委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的其他条件要求按照《四川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管理办法》、《四川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荐要求
各部(处)、科(室)要按照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认真负责地做好推荐工作。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把真正具备条件的优秀人才推荐出来,部门负责人在推荐人选的“综合推荐材料(2000字以内)”上签署申报材料是否属实以及是否同意推荐的意见。
四、推荐材料及相关要求
1.申报人须登录四川卫生人才网,使用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后备人选申报评审系统(http://xsdt.scwsrc.com/)进行注册和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先点“注册”键,填写个人用户名和密码,初审机构请一定选择“四川大学”。然后登陆进入“学术带头人评选系统”界面,申报专业及专业组要根据本人现从事的专业选择相应或相近专业(附件2),填写提交并在线打印《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申报人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承担材料不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确认信息无误后,须签字确认。确保个人报送材料与在线提交材料一致。
2. 申报人在线填表时请参照《填表说明》(附件3),按要求填写。
3.需要提交的推荐材料包括:
(1)从网上打印并签字确认的《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一份。
(2)《一览表》(附件4)电子版一份。
(3)被推荐人的综合推荐材料(2000字以内)一份电子word文档版本和纸质签字版本。综合推荐材料内容须包括个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情况(重点反映被推荐人发表、出版的代表论文、著作,参加国内外学术和技术交流,参加重大研究项目,取得的成果,在省内外或国内外达到的水平,产生效益或影响,本人所起的作用等情况)。
该材料的标题为:四川大学华西医院XXX同志综合推荐材料。A4纸打印,所在部(处)、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模板为“经审核,XXX同志提供的全部申报材料属实,同意推荐。”
(4)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一套,包括被推荐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被推荐人近5年撰写的具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10篇以内)、研究技术报告和著作(标明主要贡献的相关段落),省内外重要奖项获奖证书和专利证书复印件,在省内外重要学术会议上作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大会日程以及在省内外学术团体或重要学术刊物任职情况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4.每位被推荐人的申报材料须用标准档案袋妥善单独包装(若科室没有,可到人力资源部人才办公室领取),并在档案袋封面(附件5)注明推荐人选的姓名、工作单位、推荐学科、专业领域、推荐单位等内容。
5.院内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4日。推荐材料纸质版请报送至人力资源部人才办公室(医院行政楼2015办公室),请同时将《推荐表》[材料3(1)]、一览表[材料3(2)]和“综合推荐材料”[材料3(3)]电子版发邮件至153444277@qq.com。
联系人:卢军 田安宁 85423326
附件2-四川省卫生计生委第十二批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专业.doc
人力资源部
2016年9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