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有关科(室)、部(处):
接学校人事处通知,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师外语水平,建设一支国际化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学校近期将举办“国家留学基金委教师英语高级培训班”第七期培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科(室)、部(处)通知到相关人员,在不影响科(室)、部(处)日常工作的情况下做好报名推荐工作。
一、培训目的
通过强化培训,使学员具备出国培训、进修、访学和攻读学位期间的实际英语应用能力,特别是英语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能力,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在四川大学出国培训部组织的公派出国人员全国统一考试,达到公派出国的外语水平要求。
二、培训内容
按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班要求组织教学,中外教共同执教。开设听力、阅读、写作和英语国家文化背景等课程,从听、说、读、写等方面系统地提高学员原有的英语水平。
三、培训对象
年龄在45岁及其以下的我院编制内在岗教师,且未来3年内有计划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研修等公派出国项目。本期计划名额数为全校共30人。
四、教学安排
培训阶段 | 内容 | 时间 | 学时 |
第一阶段 | 以拓宽加深英语知识、提升双语教学能力为主。 | 2016年7月18日~8月26日(周一~周五)共6周, | 210学时 |
第二阶段 | 以应试为主。结业时,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英语高级班全国统一结业考试。 | 2016年9月5日~2016年12月下旬,每周一、三、四晚加周六全天上课。 | 284学时 |
五、培训管理
1、参加培训的教师必须保证有充分的时间参加学习。根据出国人员培训部考勤记录,学习期间不遵守学习纪律的,病假、事假累计超过2周的不发结业证书,无故旷课5天者取消学习资格,不予报销培训费。
2、参加培训的教师培训结束后,参加当年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英语高级班全国统一结业考试,考试合格后可获得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外语合格资格证书。且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免试英语。
3、开班后无故退学,恕不办理己垫付培训费的退费手续。
4、按历年惯例,顺利结业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校编”人员凭合格证书到学校人事处全额报销培训、教材及考试费用;“医编”人员在证书有效期内,如成功申请到国家留学基金委、四川大学及医院等渠道公派留学项目,由我院凭发票全额报销培训、教材及考试费用。
六、报名事宜
1、申请人需填写《四川大学“国家留学基金委教师英语高级培训”报名推荐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科(室)、部(处)负责人根据在不影响科(室)、部(处)正常的日常工作的前提下,了解申请人的出国进修学习的意愿,并在“推荐表”上签署意见。
培训费 | 第一阶段培训费:3240元/人 | 总计:8480元/人 |
教材费:450元/人 | ||
第二阶段培训费:4590元/人 | ||
考试报名费:200元/人 |
2、申请者请于2016年5月30日前将“推荐表”交至院人力资源部人才办公室(院行政楼2019房间)。通过医院审核后,请申请者于6月2日前自行带上“推荐表”到学校人事处青年教师科(学校望江校区行政楼351房间)盖章签字。
3、学校人事处签字盖章后,统一将报名表交出国培训部,短信通知学员,带一寸证件照片六张、培训费用于2016年6月4日至6月10日到学校出国人员培训部1楼108招生办(研究生院旁)现场报名。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院人力资源部人才办公室 陈蓓蓓 85422576
校人事处青年教师科 龙婕 85403799
校出国人员培训部 屈老师 85405432 85401111
附件1:四川大学“国家留学基金委教师英语高级培训”报名推荐表.doc
人力资源部
201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