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儿童节将至,请对你科室职工(含编制内、聘用和劳务派遣的职工)有18岁以下子女的情况进行统计,并于5月26日前将名单发至9243633@QQ.com邮箱,我部审核名单。
请经办人于5月30—31日直接到行政楼一楼财务部领取儿童节过节费。
人 力 资 源 部
2016年5月16日
备注:1、如系双职工,则在母亲所在科室领取。
2、18岁以下子女,指1998年6月1日以后出生者。
3、联系电话:85421802
关于发放2016年儿童节过节费的通知.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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