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有关科(室):
接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通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为鼓励有针对性地与欧洲地区有关国家高校与研究机构开展科研合作和人员交流,制定了2016-2017学年欧洲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拟选拔合格人选派往国外留学,现将其中“瑞士互换奖学金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瑞士联邦共和国内政部关于高等教育合作的备忘录》,双方每年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
二、选派计划
1.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不限,重点支持医药化工、医疗技术、生物技术、环境保护以及信息和通信技术专业学科。各科室应根据学科建设发展规划与人才梯队建设规划选拔人员并确定研修专业。
2.选派类别及留学、资助期限
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留学/资助期限为12个月。
3.选派规模:全国范围内选拔25人/年
4. 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瑞士政府提供的奖学金生活费。访问学者奖学金资助标准为1920瑞士法郎/人/月;博士后奖学金资助标准为3500瑞士法郎/人/月。
其他资助包括:健康保险;一次性300瑞士法郎安家费;公共交通年票;校友活动。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护照费。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为我院在编在岗员工,且应符合《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中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参考链接:
http://www.csc.edu.cn/Chuguo/fc8d228ee3ec4374ae66c004ccb16e1f.shtml。
2.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应在198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博士后类申请人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5年以内。获得瑞方导师邀请信;重点资助青年学者、研究人员及年轻医生。
3.语言要求:申请人与导师协商,语言水平获得导师认可即可,须在邀请信中注明。无须提交指定语言水平证明。
四、申请办法
1.选拔办法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符合申请条件要求的编制内员工根据自身教学科研的安排和业务进修的计划,自愿申请;科室根据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及人才梯队建设规划提出推荐;医院评审,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学校综合评议,组织上报。留学基金委审核后统一向瑞方提交。瑞方将对中方推荐人员进行审核及商接受学校落实奖学金,年录取人数不超过协议人数。
2.申请时间及受理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15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及提交电子材料,并于2015年10月15日前将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医院人力资源部人才办公室(医院行政楼2015室)。
3.申请材料
请按照《关于准备2016/2017学年瑞士互换奖学金项目申请材料的说明》(见附件)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五、审核、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于2016年7月份公布留学候选人员名单。最终录取结果以瑞方通知为准。
六、对外联系及派出
1.被录取人员在获得录取通知后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提交对外联系材料,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后统一向瑞方提交。留学候选人员需自行联系接收院校,提交对外联系材料同时提交瑞方邀请信。
2.被录取人员一般于2016年9月派出,具体派出日期以瑞方通知为准。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3.留学人员派出前需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
七、联系方式
医院人力资源部人才办公室(医院行政楼2015房间)唐雨婷85423326
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望江行政楼511)卢聆 85405392
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杨烨 010-66093932
八、申请及选派程序
步骤 | 时 间 | 程序 | 具 体 内 容 | 备 注 |
1 | 2015年7月-9月 | 材料准备 | 有意向的申请人进行对外联系并准备对外联系材料。 | |
2 | 2015年9月15日-10月15日 | 申报 | 申请人网上申报,并向医院人力资源部提交申请材料。 | 须获得瑞方邀请信。 |
3 | 2015年10月31前 | 提交对外联系材料 | 按时提交对外联系材料,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提交瑞方。 | |
4 | 2015年12月 | 评审 | 瑞士奖学金机构进行评审。 | |
5 | 2016年7月 | 公布最终录取结果 | 瑞方将奖学金通知寄至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留学人员开始办理派出手续。 | |
6 | 2016年9月 | 派出 | 留学人员须按规定时间派出。 | 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
附件1:201617年瑞士互换奖学金项目填报并提交对外联系材料说明.doc
人力资源部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