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部(处)、科(室):
2015年5月27日收悉“四川大学关于开展‘2015年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1、员工自荐
2、科室推荐
3、分口推荐
二、申报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本科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三、推荐流程
1、自荐者将个人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与纸质版)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统一转交牵头部门。
2、科室推荐提交科室管理小组签字的候选人名单及推荐意见(电子版与纸质版)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统一转交牵头部门。
3、分口推荐由牵头部门负责人报请分管院领导签字后将推荐意见(电子版与纸质版)交人力资源部。
4、分口推荐意见——院评优小组书面评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推荐人选。
5、院内公示。
四、推荐截止时间
推荐时间截至2015年5月29日17:00
材料报送地址:人力资源部人才办公室(行政楼2015房间)
联系电话:8542-3326
电子邮箱:yuting_tang@foxmail.com
附件:
2、川大关于开展“2015年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 工作的通知.doc
人力资源部
2015年5月28日